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职能职责:1.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2.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10.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计科)、组织人事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社区矫正科(重庆市荣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另设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科、政治处、机关党委;派出机构设基层司法所21个,实行“一镇(街道)一所”。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本级)及2个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分别是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公)和重庆市荣昌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99.84万元,支出总计2,999.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9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1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0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1.68万元,占99.4%;其他收入15.91万元,占0.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2.2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7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34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06.70万元,占86.7%;项目支出368.67万元,占1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收入共计410.88万元,本年项目经费支出共计368.67万元,另有0.23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记入上年度末结转和结余数,于2020年度决算数据中进行了差错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3.7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4.7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68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23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43.8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追加一次性退休补贴1.91万元;追加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40.31万元;人员经费清算追加人员经费共计17.98万元;增资提标追加人员经费78.21万元;年底追减预算64.9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97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3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全年共计支出124.57万元;追加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1.91万元;追加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40.31万元;支出清算人员经费17.98万元;支出增资提标人员经费78.21万元;支出上年结转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2.02万元;年底追减预算资金64.9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1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收入共计577.00万元(含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82.02万元),本年项目经费支出共计357.77万元,因疫情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故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37.21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与预算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2,242.81万元,占8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9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追加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人员经费清算和增资提标追加人员经费。
(3)教育支出11.5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与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41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2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少于年初预算导致。
(5)卫生健康支出118.0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出少于年初预算数导致。
(6)住房保障支出151.87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资提标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变动,较上年减少1名编制内人员,故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值班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43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降低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0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和去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机关食堂用餐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成本。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五是去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今年未购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因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年检费、保险费、洗车费、道路通行费和安装警车OBD系统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执法执勤车辆道路通行费和安装警车OBD系统的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司法局各处来荣检查调研和川渝两地其他区县司法局来荣学习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尽量在食堂接待,控制接待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强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建设,川渝两地交流机会增多,接待次数和接待人数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组织了一次“川渝两地公共法律服务联席会议”,会议规模较大,导致本年度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今年组织的培训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三台计算机和三台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593.14万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总额为368.67万元,共计结余项目资金224.47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368.6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对20个项目均进行了绩效自评,项目自评开展率为100%。20个项目均达到绩效目标,总体评价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共公开重点专项1项,涉及资金8.44万元。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鄢伟林;办公电话:023-4673434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