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奖惩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
4.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5.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8.年龄22周岁以上(2002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9.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荣昌区玉屏街49号区司法局409办公室,联系人:唐菁,联系电话:023-46765929)
3.所需材料:
(1)《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学历证明: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得;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个人信用报告一份(报名人员自行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渝登记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都可在“警快办”平台在线申办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并发送“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至公众号后台。收到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链接后打开链接,也可在“警快办”主页“常用服务”事项中选择办理,在页面经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在线自助办理)。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公积金,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及补贴或其他福利。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招考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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