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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关于选聘荣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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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荣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7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荣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共选聘专职律师4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三)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

(四)未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所在单位处分,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应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加涉法事务专题会;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审查;

(三)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重大合同,应邀参与重大合同的洽谈;

(四)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赔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有关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参与法治建设相关课题调研、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督察检查等工作;

(八)办理区政府及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聘任期

聘任期为1年。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共7日)

(二)报名材料

1.《荣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学术成果、业务专长)的资料;

3.简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理论研究、专业能力、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关工作、公益活动、担任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服务等情况,字数不限)。

4.所有资料需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并统一命名为“XXX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资料”,“XXX”为申报人员姓名。

(三)报名方式

登录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www.rongchang.gov.cn)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rcjdess@163.com)或将报名材料纸质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区司法局303办公室(荣昌区玉屏街49号)进行报名。

六、选聘程序

(一)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自愿提交报名资料。

(二)区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择优拟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格。

(三)区司法局书面征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对区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员的意见。

(四)区司法局公示区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区司法局将区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六)区司法局与区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密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聘任期限、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报名联系人:倪新安,咨询电话:023-46765920。

附件:荣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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