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宣传解读连载(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期给大家分享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政策,本期将给大家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从事工人或非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干部或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女性个人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之前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达龄当月10-20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银行功能,用于领取待遇)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养老保险待遇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缴得越多,缴费时间越长,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参保人可通过“重庆人社”App中的“待遇估算”功能,测算自己的养老待遇。测算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发放养老金的依据。
·怎样进行资格认证。
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资格认证,资格认证成功后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将停发养老待遇,重新认证后将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待遇。
认证方式:
一是下载“重庆人社”App,退休人员使用本人信息注册登录,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认证,并于次日再次登录确认是否通过认证;下载“重庆人社”App,亲属进行注册登录,点击“我的”-“我的亲情号”,输入退休人员信息,按提示进行认证,并于次日确认是否通过认证。
二是重庆市范围内可到任一就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现场资格认证。
·参保人员不幸离世能得到哪些补助?
在领取养老金期间不幸离世,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以死亡时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余额的,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怎么办。
1.自愿选择延长缴费。
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对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不愿延长缴费的,可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待遇。
3.本人不愿延长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在多个地方参保,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注:以下所述内容,均需要满足前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则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例:当前正在荣昌参保,则在荣昌办理退休手续。荣昌以外的缴费年限全部转至荣昌。
(2)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在现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则在现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例:当前在广州参保,并且缴费满10年(非临时账户),则在广州办理退休手续。广州以外的缴费年限全部转至广州。
(3)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并且在现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也不满10年的,则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例:当前在广州参保,但在广州的参保年限不满10年,上一个参保地杭州缴费满了10年,则在杭州办理退休手续。杭州以外的缴费年限全部转至杭州。
(4)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并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例:当前在广州参保,但在广州的参保年限不满10年,并且在杭州等其他地区参保缴费都不满10年,则在荣昌办理退休手续。荣昌以外的缴费年限转至全部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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