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荣市级部门直属机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更好激励本土人才在荣创新创业,根据《荣昌区“新荣昌人才特支专项”实施办法》(荣委人才办发〔2024〕1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今年开展特支专项·海棠能手遴选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及数量
特支专项·海棠能手10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荣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是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在非遗领域和工艺美术方面具有绝技绝活,或在生产和工作一线具有高超技能水平,或在某个领域具有较深技术造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市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入选过世界技能竞赛中国国家队的,或参加全国技能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省部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一、二等奖的,或参加省部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参加荣昌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申报人(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只能申报海棠园丁、海棠大夫、海棠能手其中一个类别,且同一申报人只能享受一个支持周期。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3月14日前)。申报人应如实、客观地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特支专项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成果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由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交至区人力社保局510室,电子件传邮箱。
(二)初选(3月23日前)。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会同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选,提出初选建议名单并征求同级纪检、公安、信访、税务、法院、检察等部门意见后,将初选建议名单报区委人才办。
(三)复评(3月31日前)。区委人才办召集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复评小组开展复评,提出入选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入选建议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公布。区委常委会会议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入选名单后,由区委人才办发文公布。
四、支持措施
按照《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荣委人才办发〔2024〕6号)规定,对特支专项入选者给予3万元/人的一次性支持,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选者授予特支专项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鼓励特支专项入选者创新成果产业化,在创业投融资、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定期组织国情研修、理论学习、专业辅导等高级研修班,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广大人才准确理解、正确申报。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审查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督促申报人客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要对人选标准、资格条件、遴选程序等严格把关,严格杜绝“唯帽子”遴选。
(三)严格纪律要求。对个人不诚信申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发现后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特支专项申报表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荣昌区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46776809,电子邮箱:420609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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