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校、中职毕业生等青年留荣来荣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高校、中职毕业生安居保障,着力解决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住房困难,持续改善高校、中职毕业生居住条件,现就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青年安居保障政策经办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申请
首次来荣昌区求职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可按照《荣昌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向团区委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不超过3天。
(一)提出申请。
有需求的青年人才可通过“荣昌共青团”微信公众号【服务青年】板块直接申请或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审核认定其入住资格后,与团区委联系房间数量。
(二)完善手续。
团区委依照申请顺序进行房间分配,推荐单位向团区委提交入住申请表。
(三)人房匹配。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团区委联系人才驿站管理人员确认入住信息及房间,并通知入住人才。
(四)办理入住。
获得入住资格的人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身份证)前往人才驿站,由前台管理人员办理入住。
团区委咨询电话:023-46231126。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申请
(一)申请对象。
毕业5年内高校、中职毕业生(离校截止日期统一认定为6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2024年6月1日后来荣民营企业就业,并在同一户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认定方式以社保缴纳查询为准),申请补贴时段是在同一企业正常参保且本人及配偶在荣无房产无住房(含企业提供的宿舍)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 房租补贴最多不超过50㎡/人,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 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四)申请时间。
每年1月1日—15日,7月1日—15日。
(五)补贴程序。
1. 申请。高校、中职毕业生房租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高校、中职毕业生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后,及时办理入住手续,达到申请条件后,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每次申请时均需填写附件1)、《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证明》等资料向区人力社保局406办公室申请。
2. 审核。区人力社保局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
3. 公示。区人力社保局将拟享受补贴的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力社保局将符合条件的个人资料送区财政局确认。
5. 划拨。区财政局确认无误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划入申请个人账户。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23-46773481。
三、留荣来荣高校、中职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
(一)申请对象。
毕业5年内高校、中职毕业生(离校截止日期统一认定为6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2024年6月1日后在荣并在同一户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认定方式以社保缴纳查询为准),在荣购买首套住房(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荣无房产)的企业员工(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请时在荣企业正常参保。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70㎡(含70㎡)契税金额(税率不超过1%)的定额购房补贴4000元(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超出部分由购房者个人承担。
(四)补贴程序。
1. 初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申请人将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2)、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完税凭据(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区人力社保局406办公室。
2. 审核。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规划自然管理局进行审核。
3. 公示。区人力社保局定期将拟享受补贴的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力社保局将符合条件的个人资料送区财政局确认。
5. 划拨。区财政局确认无误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划入申请个人账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23-46787953,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23-46773481。
(五)其他。
该补贴与“人才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按补贴额度高的执行;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按最高标准享受。
四、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请
对来荣的青年人才,经认定后,按月发放安家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参照《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执行。
(一)申报条件。
在荣缴纳社保、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在荣缴纳社保之日起算)的企业人员,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1. 青年人才Ⅰ类:本科、中级职称
2. 青年人才Ⅱ类:高级工、初级职称
(二)申报步骤。
填写《荣昌区人才政策兑现审批表》,请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并附相应印证材料。递交人才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二楼),由专人负责按程序办理。
(三)补贴标准。
1. 青年人才Ⅰ类(本科、中级职称):600元/月;
2. 青年人才Ⅱ类(高级工、初级职称):300元/月。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23-46786285。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经教育部门认定的留学毕业回国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范围。
(二)中职毕业生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高中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初中毕业生((包括部分高中后职业培训)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本通知所列补贴政策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由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荣昌区高校、中职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
2.荣昌区高校、中职毕业生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3.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配套用房一览表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荣昌区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荣昌区高校、中职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
出 生 年 月 |
政 治 面 貌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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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参 工 时 间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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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首次入住时间 |
银行卡号及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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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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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兑现补贴区间 |
申请补贴 金 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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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企业审核意见 |
经审核,申请人自 在本企业就业并已连续参保 个月及以上,且仍在参保状态;本企业未提供其住房。
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运营单位审核意见 |
申请人与本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时间为 ,租金总额为 元。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有住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
经综合审定,□符合(□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同意(□不同意)给予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元,兑现年度为第 年,享受 %补贴标准。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所需资料: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证明。
附件2
荣昌区高校、中职毕业生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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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 |
||||||||||||
就业单位 |
就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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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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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学历情况 |
□中职□大专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购买房屋时间 |
年 月 日 |
购买面积 |
㎡ |
契税金额 |
元 | ||||||||
申请人郑重承诺: 本人申请购房补贴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此房屋为首套住房,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用工企业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员工自在本企业就业并已参保 个月及以上,且仍在参保状态。
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的房屋□属于(□不属于)首套住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力社保局 审核意见 |
经综合审定,□符合(□不符合)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规定,□同意(□不同意)给予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元。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申请所需材料: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权利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完税凭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附件3
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配套用房一览表
单位:元/月/㎡
区域 |
厂房区域 |
厂房类型 |
楼层或状况 |
单价 |
长租公寓 |
安棠长租公寓 |
A区 |
基础装修 |
10 |
基础装修并配家具 |
11 | |||
B区 |
基础装修 |
9 | ||
基础装修并配家具 |
10 | |||
C区 |
基础装修 |
9 | ||
基础装修并配家具 |
10 | |||
盈田长租公寓 |
基础装修 |
10 | ||
荣隆长租公寓 |
基础装修 |
7 | ||
基础装修并配家具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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