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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19M/2021-00292
  • [ 发文字号 ]
  • 荣委办发【2020】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荣昌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荣委办发【2020】)政策解读
日期: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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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荣委办发【2020】)政策解读

背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荣昌区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

服务内容:1.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2.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3.排查死亡冒领基本养老金资格人员;4.对高龄和行动不便国企退休人员实行社保上门服务;5.协助国企死亡退休人员亲属申领死亡待遇,及时维护信息;6.组织国企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7.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的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8.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9.指导和帮助国企退休人员参加公益活动。

移交内容:一是2020年集中移交。主要涉及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事项包括人员关系、档案(含党员档案)、党组织关系、活动场地。二是2021年常态化移交。2021年起,新增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逐个移交并实行社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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