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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2025年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日期: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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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5.年龄为35周岁(1990131日以后出生)以下,性别不限。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热爱党务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1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901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28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3号(农业大厦民政局416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1478890

3.提供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荣昌区民政局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1份。

4.资格审查。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5.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10∶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进面人选。笔试通知以及后续进面人选等信息将通过电话告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考生比例未达到2∶1的,经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后,拟聘对象在区民政局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一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每月薪酬待遇参照城市社区书记补贴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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