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通知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5-01-02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荣昌区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会救助岗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渝人社发〔2019〕167号中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十类人员”其中残疾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公务员、失信被执行人;

2.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17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3农业大厦民政局416;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1478890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并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笔试及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开展笔试和面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每月基本工资2330元(其他待遇由实际用工单位而定),并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共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所有。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

                              202512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