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荣市级部门直属机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
《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已经十八届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十五届区委第10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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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
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人才强区首位战略,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全区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荣昌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根据中央及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招引政策
(一)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给予相应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安家补贴按月发放,支持3年。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在荣无房产,且用人单位不提供住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在人才公寓不能保障时,可享受相应的租房补贴)。在荣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每名人才购房补贴只享受1次;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按就高标准享受。(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人才行业主管单位等)
人才类别 |
安家补贴 |
购房补贴 (3年内新购房) |
租房补贴 (最多享受3年) |
A类 |
6000元/月 |
按房价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40万元 |
1500元/月 |
B类 |
3000元/月 |
按房价总额的15%,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1000元/月 |
C类 |
1500元/月 |
按房价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5万元 |
500元/月 |
备注:A类、B类、C类评定标准详见《荣昌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实施办法》。
(二)实施“青年人才引进专项”。青年人才分I类、II类,给予相应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安家补贴按月发放,支持3年。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在荣无房产,且用人单位不提供住房的,可发放相应的租房补贴。在荣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每名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只享受1次;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按就高标准享受。(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团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人才行业主管单位等)
人才类别 |
安家补贴 |
购房补贴 (3年内购房) |
租房补贴 (最多享受3年) |
I类 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 |
600元/月 |
按房价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4万元 |
400元/月 |
II类 高级工、初级职称 |
300元/月 |
按房价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万元 |
300元/月 |
备注:青年人才指在荣缴纳社保、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在荣缴纳社保之日起算)的企业人员,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鼓励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柔性引进开展项目技术攻关专家教授或品牌连锁经营、产业供应链管理等高水平运营团队,按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柔性引进高校科研团队来荣与企业(含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合作,给予不超过100元/人·天的生活补贴,参考高铁票(二等座)标准给予1次往返交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5万元/年。(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四)加大博士后招引力度。区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职引进经市博管办认定的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市级日常经费资助标准1:1配套。全职博士后出站留荣,参照新引进高层次人才B类享受安家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委等)
(五)支持企业发挥引才用才主体作用。企业引进人员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及青年人才,且首次在渝缴纳社保,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人、5万元/人、1万元/人、0.2万元/人的一次性引才奖励。(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六)支持大学生来荣实践。全区统一接收的来荣开展社会实践的在校大学生,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或青年人才驿站,最长不超过2个月;给予100元/人·天的生活补贴;参考高铁票(二等座)标准给予1次往返交通补贴。(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等)
二、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培育政策
(七)实施“特支专项”。每3年开展一次特支专项人才遴选,给予入选者3万元/人的一次性特殊支持。(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等)
(八)支持人才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对通过我区申报入选市级(如一行动一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如万人计划等)的人员,分别给予入选者5万元/人、10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九)支持人才提升。企业新培养1名副高级职称人员(或技师)、正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员工新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创新创业发展政策
(十)加大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支持力度。给予1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团队开展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商业银行给予团队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推荐纳入市种子基金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区内基金将有关团队及项目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积极推荐基金管理人对有关团队及项目开展市场化尽调,推动基金管理人按市场化方式对有关团队和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十一)对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四、实施更加贴心的服务保障政策
(十二)强化人才联系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赋人才码或发放“新重庆人才卡”,凭卡享有子女入学、健康体检等有关服务。高层次人才在政策支持期内享受1次健康体检,A类、B类、C类标准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积极推荐高层次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及各类先进评选候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职称评审、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适时开展以高层次人才为主的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三位一体”活动。高层次人才A类由区领导直接联系,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等)
(十三)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分别审核、集中兑现”。申请人填写《荣昌区人才政策兑现审批表》,用人单位初审后递交人才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二楼),由专人负责按程序办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人才行业主管单位等)
五、附则
(十四)所有奖励均为税前奖励。人才政策与市级人才政策重复时,可叠加享受;与区内其他政策重复时,按就高原则享受。教育、卫生、非遗领域单独出台人才引育支持措施。文中所指企业未作特别标注的,仅指民营企业。
(十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原《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试行)》(荣委人才办发〔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荣昌区人才政策兑现审批表
附件
荣昌区人才政策兑现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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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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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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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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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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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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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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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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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工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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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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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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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本 行业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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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在荣昌 工作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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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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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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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及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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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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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常住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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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申请兑现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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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资 金 金 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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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说 明 |
根据您申请的优惠政策,逐项说明申请依据,可另附件。
签字: 年月日 | ||||||
用人单位意见 |
对人才申报情况进行说明。
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牵头单位意见 |
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政策兑现意见。
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区委人才办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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