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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4-00013
  • [ 发文字号 ]
  • 荣乡振发〔20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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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机制,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八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3号)和市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乡振202288)文件精神,做好我区2023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动员参保和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截至202212月底,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我区全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既是脱贫人口又是监测对象的按监测对象身份确定参保(具体参保人员名单以电子件形式另发)。

二、资助标准

“渝快保”购买分为普惠款69元和升级款169元两档。脱贫人口购买普惠款或升级款均定额资助50/人;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购买普惠款全额资助69/人、购买升级款定额资150/人。

三、参保方式

采取由保险机构分区域划片落实参保。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规定,2023年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工作由4家保险机构共同参与,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荣昌支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具体划片情况见附件1)。区乡村振兴局按区域将参保对象名单提供给保险机构,保险机构负责信息比对、落实参保等相关工作。

四、资金渠道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资助项目已纳入2023年我区衔接资金项目库,补助资金在下达的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中安排。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应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支持配合保险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2023228日前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全部完成参保,参保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针对少数提前全额购保的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事后据实进行补助,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荣昌区2023年“渝快保”划片情况表

2.重庆渝快保焦点问答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

                              202321

荣乡振发〔2023〕2号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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