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涉农补贴领域 > 申请指南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3-0017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申报指南
日期:2023-11-16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申报指

一、办理事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二、办理条件: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原则上“谁种粮,谁得补贴”。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若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享受补贴的,可通过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三、补贴标准

根据实际种粮面积和一次性补贴金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测算确定,实行全区统一标准,不分一般农户、种粮大户。

四、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按照××年实际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计算,不得照抄确权面积,补贴范围为水稻、小麦、玉米、高粱、大豆、红苕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

、需要提供的资料

各镇街对××年本辖区内农民实际种粮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并对登记核实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年重庆市荣昌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镇街用)

2.荣昌区××镇(街)××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汇总表


、申请审核确认程序

自愿申报村委初核人民政府审核公示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复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办理地点:各镇街

、咨询电话:023-85265012、023-85265011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