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开展2023年牛羊高质量发展及农产品出口基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从事牛羊产业生产活动和开展农产品出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以来发展农业产业产生的贷款给予贴息,现就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1. 在荣昌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从事牛羊产业生产活动的经营主体(养殖场户、公司、家庭农场、饲草生产企业等)。
2. 取得重庆市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清流镇、古昌镇、双河街道)。
二、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贷款贴息资金合计23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3万元用于牛羊高质量发展贴息。
三、项目申报要求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贴息项目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作为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详见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并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含电子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和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为防止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征求区商务、经济信息、科技等部门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拨付贴息资金到各申报主体。
附件:1﹒2023年牛羊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农产品出口基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荣农函〔2023〕59号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牛羊高质量发展及农产品出口基地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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