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委将组织申报2024年生猪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请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1.能够正常经营的生猪产业相关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2.满足生产所需的动物防疫、土地及环保等条件,项目完成后达到认定为家庭农场条件的生猪养殖场。
3.优先支持长期饲养荣昌猪的经营主体。
4.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贴息除外。
二、支持环节
家庭农场与专业合作社完善自动饲喂、机械清粪、环境控制、节水、监控系统、发情监测系统、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消毒防疫等设施设备,改善生猪养殖生产设施条件,提高生猪养殖标准化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
三、补贴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模式。
四、补贴标准
针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环节,按照“填平补齐”的方式,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按照1:1配套,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入的50%。项目建设内容涉及价格部分可参考附件4。若经营主体需求的型号、功能不同,价格可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或市场行情等参考进行调整。鼓励经营主体使用绿色环保、高效耐用的新型材料,明确数量、规格、型号、单价等内容。
五、严格申报程序,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报
(一)业主申报。各镇街按照业主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进行申报,做好建设内容的规划和投资金额的预算。
(二)镇街初审。各镇街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由镇街填写汇总表,于2024年8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报送至区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810室。
(三)项目评审。区农业农村委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公开公示。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将拟上报备案项目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http://www.rongchang.gov.cn/)信息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五)上报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六、申报材料报送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
(三)承诺书。
申报主体按照要求进行填报,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
八、其他支持事项
(一)批次化养殖荣昌猪(或荣二元)的经营主体可选择与荣昌猪产业化龙头公司签订联合养猪协议,由公司保底收购出栏生猪,化解部分养殖风险、稳定养殖收益。
(二)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建设装配式猪舍,具有集成度高、节约土地、成本较低等特点。该项技术由重庆市畜牧科学院提供。
(三)按照我区现行标准支持粪污区配备。以设计存栏200头生猪当量概算为例:一是粪污全量同时处理:密封储液池容积约180立方米(200*0.01*90)、敞口储液池容积360立方米(200*0.01*180);二是固液粪污分别处理:密封储液池容积约153立方米(200*0.0085*90)、敞口储液池容积306立方米(200*0.0085*180)、干粪堆积房(池)27立方米(200*0.0015*90)。配套消纳地100—120亩、田间管道600—800米。
九、项目受理单位
电子件、纸质件(壹份)2024年8月15日前报至重庆市荣昌区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联系人:徐桃;联系电话:023-46778636;邮箱:461002884@qq.com。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承诺书(格式)
4. 项目建设内容价格参考表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镇街生猪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绩效目标 |
备注 | |||
财政资金部分 |
自筹资金部分 |
合计 |
财政补助资金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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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2
行(产)业分类:畜牧
2024年生猪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主要设施设备包括型号、品牌等关键指标)
(三)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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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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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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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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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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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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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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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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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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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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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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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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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或市级以上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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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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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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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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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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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 诺 书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公司)自愿承担2024年生猪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为保障项目实施成效,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本项目未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按照技术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三、按项目管理要求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保证资料完整真实,并就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四、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畜科院。
荣农函〔2024〕210号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生猪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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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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