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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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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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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荣昌区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自202410月起,低保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一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四、申请手续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通过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资料

(一)线上申请:手机下载“渝快办”APP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点击“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点击“智能导办”,再点击“立即申报”,根据系统导引上传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低保证明、银行卡等清晰图片资料,提交后即可完成在线申请。

(二)线下申请:残疾人或其委托办理人在镇(街道)申请,须提供《荣昌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低保证明、银行卡等材料。

、申请审批程序: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办理时间、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二)办理地点:

镇街

地址

服务电话

昌元街道

滨河东路158号附1号

023-61478298

昌州街道

昌龙大道160号

023-61478955

广顺街道

顺兴路2号附8号

023-46356859

峰高街道

文化路59号

023-46217771

双河街道

沿河街168号

023-61478155

安富街道

沙河村2组43号

023-46321064

直升镇

荣升街56号

023-46327352

万灵镇

学府路75

023-46237009

清升镇

罗汉寺村7组120号

023-46256601

清江镇

清新路12号

023-46336803

荣隆镇

龙湖路66号

023-46551089

龙集镇

人和街15号

023-46557384

仁义镇

政通街1号

023-46432308

河包镇

金凤街112号

023-46270757

古昌镇

曙光路50号

023-81060121

吴家镇

民教街5号

023-81060910

观胜镇

新桥路214号

023-61478272

铜鼓镇

刘骥街66号

023-46475374

清流镇

园丁路173号

023-46481052

盘龙镇

盘周路104号

023-46512834

远觉镇

远平路25号

023-46528411

  (三)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期,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3-61478898

荣昌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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