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具有荣昌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填写《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7.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6.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办理部门:各镇街民政办
六、审批部门:荣昌区民政局
七、申请审批程序: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初审→公示→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八、办理时间、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地点:
镇街 | 地址 | 服务电话 |
昌元街道 | 滨河东路84号 | 023-61478259 |
昌州街道 | 昌龙大道160号 | 023-61478051 |
广顺街道 | 永荣路35号 | 023-46356067 |
峰高街道 | 文化路59号 | 023-46214978 |
双河街道 | 沿河街99号 | 023-61478918 |
安富街道 | 兴发路14号 | 023-46321064 |
直升镇 | 荣升街56号 | 023-46230130 |
万灵镇 | 学府路75 | 023-46237009 |
清升镇 | 人民路58号 | 023-46256434 |
清江镇 | 清新路12号 | 023-46336803 |
荣隆镇 | 新民街70号 | 023-46551089 |
龙集镇 | 人和街15号 | 023-46556989 |
仁义镇 | 政通街1号 | 023-46432358 |
河包镇 | 万寿街51号 | 023-46280794 |
古昌镇 | 曙光路50号 | 023-81060120 |
吴家镇 | 糖房街1号 | 023-46495245 |
观胜镇 | 新桥路214号 | 023-61478272 |
铜鼓镇 | 刘骥街66号 | 023-46475374 |
清流镇 | 园丁路173号 | 023-46481052 |
盘龙镇 | 盘周路104号 | 023-46510969 |
远觉镇 | 演教街1号 | 023-46528411 |
(三)办理时限:20天
九、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3-6147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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