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3〕3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开展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担当,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深入谋划部署。积极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明确法治工作牵头负责科室和人员,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机制。三是带头学法用法。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带领全体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养老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四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各项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支部主题党日以及周五集中学习日,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4次,党员干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民政工作谈感悟感想,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二是依托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方案,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为推动民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思想理论基础。
三、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扎实抓好普法宣传情况
一是每年清明节期间、民政政策宣传月加大对《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殡葬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每年6月对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荣未保办〔2023〕2号),开展联合集中宣传活动3次;三是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展反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老年人反诈骗专题宣讲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四是结合“家和计划”等社工组织活动到各村(居)开展“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收养法”等相关法规宣传;五是通过村干部培训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3年月初,采取“线下+线上”的形式,对156个村(社区)1000名村(居)干部,特别是180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专门聘请了市民政局、区级部门领导,就“为什么要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怎么规范监督”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六是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时开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宣传等。
三、深入开展全面依法行政情况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工作,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出台了《重庆市荣昌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实施细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积极完善法律顾问介入应诉工作机制,配合应诉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建议,在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诉法律知识方面的专业优势。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率100%。三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突破口,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坚持将沟通协作贯穿于议案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充分采用上门走访、座谈讨论、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拓宽与代表委员的交流渠道。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13件,办结率、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走访率均达100%。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加强规范文件内容、合法性和合理性、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审核,加强法律顾问审查制度,确保文件制定质量。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责任人员,全面认真地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工作,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区委规范性文件1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3件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止。五是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制。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责任科室为应诉主体、办公室组织协调配合的应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应诉工作合力,提高应诉工作效能。2023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
五、依法开展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完善执法人员证照办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精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岗位调整后及时注销相关人员执法证,新上岗人员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办理执法证,2023年组织2名机关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顺利取得执法证。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订民政行政权力标准化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流程图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坚持做到2名以上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常态化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督查和民政服务机构风险等级评定,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开展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城市文明治丧管理专项治理。2023年,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2次联合监管执法。1-10月我局共对全区43家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53次,疫情、消防、燃气等专项安全检查10次,9部门安全生产联合督查2次,区分管领导带队随机抽查9次13家,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04处,已整改201处,尚有3处正在整改当中。行政处罚5家,罚款金额共计0.16万元。殡葬领域与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今年开展执法检查9次。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成立13家、变更26家、注销26家,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文本,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25家。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监督,年检301家,现场检查53家。
六、信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情况
一是做好重大节假日信访稳定工作。加强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建立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台账,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人次。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对上级转办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督办。完善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处置流程,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高效应对、稳妥处置。二是做好民政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全区民政领域集中开展信访矛盾问题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民发〔2023〕6号)、《荣昌区民政领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民发〔2023〕28号),在全区民政领域开展全面大排查、梳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机构、襄渝铁路群体、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苗头和隐患,加强分析和研判,及时处理上报重大信息,做好应对处置,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协助镇街加大救助力度,在政策范围内解决各类群体中有实际生产生活困难人员的问题,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上心上,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欢乐过年,确保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节点的信访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执法能力仍有待提升。没有专门的执法支队编制和财政预算,我局执法工作主要是以各科室负责业务领域开展执法。二是法治意识薄弱。在日常工作中“重服务、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利用周五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随时能胜任民政领域的执法工作。二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核”工作原则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强对养老反诈、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领域的法治宣传,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5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