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林业局始终秉持积极认真的态度,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与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以及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等举措,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筑牢根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区林业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这六个部分,所涉及数据的统计时段为 2024 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区林业局在2024年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截至12月31日,累计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9条。具体来看,其中工作情况类信息有39条,旨在让公众全面了解林业局日常工作进展与成果;政策文件2条,方便民众及时知晓林业相关政策动态;机构职能方面发布6条,清晰展现林业局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规划信息1条,利于公众把握林业发展规划方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1条,增加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预算/决算信息 7条,使财政收支情况接受公众监督;收费项目信息1条,明确收费相关事宜;政府采购信息10条,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监督检查信息1条,展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整个2024年度,区林业局未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更未曾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林业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涵盖的范围、具体内容以及呈现形式等多个关键方面,着力构建起完善且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与保密安全制度。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区林业局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要求其严格遵循 “三审三校” 制度开展工作。在整个信息公开的流程中,务必做到每一个环节都全程留痕,确保所有操作皆有据可查,以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以及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借助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这一重要渠道,荣昌区林业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对于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均实施严格的审核与管理流程,一丝不苟地执行 “三审三校” 制度,同时规范转载信息的发布流程,确保平台上所展示信息的权威性与可靠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压实责任。明确办公室作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配备专业的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同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的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区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情况板块的更新频率较低,存在更新不及时、不积极的现象。在内容呈现方面,时常出现照搬区政府相关文章的情况,未能充分打造出具有区林业局自身特色、能够全方位展现工作风采的专属窗口,导致该板块难以有效传递区林业局日常工作中的亮点与特色,无法让公众深入、直观地了解林业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二是信息表达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很好地与当下新媒体发展趋势相结合。截至目前,区林业局尚未开通如公众号这类深受大众欢迎的新媒体账号,这使得与群众之间缺乏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难以密切联系群众,无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也不利于扩大林业工作相关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三是信息内容的编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不够精准、细致的情况。而且在内容审核环节把控不够严格,致使上传的信息经常出现错别字等低级错误。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区林业局在公众心中严谨、专业的形象,还会因后续纠错等工作增加额外的人力、物力成本,降低了整体工作效率。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荣昌区林业局已经制定并将积极落实一系列改进措施,同时也对下一步工作有了明确的规划与打算。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与标准,明确各岗位在信息收集、整理、编写、审核以及发布等流程中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精准落实到人,构建起职责清晰、衔接紧密、高效有序的工作体系,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导致的工作疏漏等问题。二是在信息编写完成后,严格按照 “三审三校” 等制度,从内容准确性、格式规范性、语言流畅性以及是否符合林业工作实际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表述不当等各类错误,做到发现一处问题,整改一类问题,举一反三,从源头上保障信息质量,维护区林业局良好形象。三是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持续培养与引进人才,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年轻化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林业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