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二、办理条件:区划为非国有公益林林地林主
从2023年起,我区非公益林林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每亩16元。
需提供补助对象所有林地为非国有公益林林地佐证材料。
林主申请报送直补信息→镇街受理上报→区林业局审核确认→发放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七、咨询电话:61471690
附件1: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补贴项目2023年10月批次补贴申报汇总信息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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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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