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资产;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荣昌区林业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行政机关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审计科),森林资源管理审批科,生态修复科(重庆市荣昌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荣昌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2、荣昌区林业苗木种苗站(参公);3、荣昌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4、荣昌区国有岚峰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068.05万元,支出总计4,068.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3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我局森林公安8人转入区公安局,减少基本支出;二是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2020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岚峰林场由一级预算单位变为纳入我局统一核算的事业单位,增加了基本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66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4.32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2020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岚峰林场由一级预算单位变为纳入我局统一核算单位,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本年度市级以上项目资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8.55万元,占99.6%;其他收入12.90万元,占0.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06.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7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80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项目结转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58.12万元,占69.7%;项目支出719.89万元,占30.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9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19万元,增长758.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林业项目收入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09.6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9.01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2020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岚峰林场由一级预算单位变为纳入我局统一核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5.42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2020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岚峰林场由一级预算单位变为纳入我局统一核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7.25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项目资金拨款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0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51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我局森林公安8人转入区公安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0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4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52万元,增长869.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林业项目收入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经费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9.0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公安人员2020年1月工资及津贴支出。
(3)教育支出6.8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85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9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国有岚峰林场邓祥胜、沈英菊一次性退休补贴;二是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5)卫生健康支出59.8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有岚峰林场2月,4月各退休1人;林业局10月辞职1人。
(6)节能环保支出54.2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5万元,增长734.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中央、市级项目资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1,584.15万元,占7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08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市级项目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92.3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清算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二是国有岚峰林场新进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82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增加国有岚峰林场人员支出,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2020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岚峰林场由一级预算单位变为纳入我局统一核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29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办公场地租金预算费用,2019年预算了办公场地租金,本年未预算办公场地租金;二是增加国有岚峰林场人员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5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国有岚峰林场纳入林业局统一进行核算,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了国有岚峰林场部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督查、林政执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林业种苗执法检查,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检查,退耕还林检查,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国有岚峰林场生产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使用范围,加强了车辆的管理,做到厉行节约,公务车运行成本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国有岚峰林场纳入林业局统一进行核算,本年公务车运行成本支出增加了国有岚峰林场部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9.1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市林业局等部门指导检查森林资源督查、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森林资源林地变更调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森林防火、林业产业项目,林业技术推广,国有岚峰林场苗圃建设等接待支出。另外接待其他区市县来荣考察学习林业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2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国有岚峰林场纳入林业局统一进行核算,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了国有岚峰林场部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9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办公场地租金预算费用,2019年预算了办公场地租金,本年未预算办公场地租金;二是增加国有岚峰林场人员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市、县林业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9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培训增加。
(二)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因资产系统录入口径理解有误,其中两辆为国有岚峰林场山地摩托车,下步将对该部分资产分类进行调整处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用于荣昌区森林资源督查、林业资源变更调查、退耕还林的方案编制、作业设计编制及项目验等项目的内业和外业调查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4481.41万元。占本单位预算资金项目实际支出总额的100%。7个项目中,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的5个、“中”的2个,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的预算执行较有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共公开重点专项3项,涉及资金3773.5万元。详见附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或政策。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向元琼 023-85265266。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