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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118/2020-00051
  • [ 发文字号 ]
  • 荣林发〔2020〕3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关于及时开展202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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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关于及时开展2020年度

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的通知

各镇(街)农服中心:

退耕还林工程已经进入成果巩固阶段,开展退耕还林自查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直接依据,事涉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自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人,经费到位,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9〕294号)、《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林退发〔2011〕3号)、《重庆市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渝林退〔2005〕2号)和《重庆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种植业验收办法》(渝林退〔2011〕1号)的规定,对未到期的退耕还林地块开展全面自查。

二、查漏补缺、切实整改

各镇(街)要认真对照各年度的目标任务,其中经济林部分与2002年、2003年、2004年生态林部分都已经直补到期,不在自查范围内,未到期部分要认真全面自查,把造林面积、成活率、保存率、抚育管护、苗木生长、档案管理、政策兑现等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做到地块、面积、质量、补助“四落实”、“四清楚”。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差、品种不对路的地块,要及时整改,抓住秋、冬季造林时机,扎实搞好补植补造工作。对管护不到位、造林成效差的地块,在进行限期整改的同时,还要暂停兑现退耕还林补助,待整改合格,有成效后再给予兑现。

三、按期上报、申报直补

请各镇街务必在11月30日之前将自查验收结果上报生态修复科,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申报退耕还林直补。

申请退耕还林直补资料包括:自查验收报告、资金申请文件、自查验收小班表与小班图、久其系统数据库、久其系统各年度以及汇总简表、直补公示照片。

特此通知

附件1.退耕还林小班调查表

         2.退耕地还林验收小班表文字录入代码

         3.退耕还林工程树种及其代码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20年109

(联系人:张光美,联系电话:85265262,邮箱59219354@qq.com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关于及时开展202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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