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自2019年《荣昌区以国家高新区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政策出台以来,区科技局会同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充分运用《办法》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了荣昌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目前,“创新报表”考核中对高企、科企“双倍增”计划落实要求很高,现有的创新政策在补贴内容、补贴重点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工作需要。
为牢牢把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大论断,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持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创造潜能,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区科技局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荣昌府办发〔2021〕68号)《荣昌区以国家高新区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荣科发〔2019〕4号)文件精神,参考市内其他三个国家高新区及周边区政策,结合荣昌实际,起草了《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规范性文件。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昌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1〕68号文件规定,结合荣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