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精神,我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按照“依法、就近、免试、对口入学、规范公平”和“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城区直属小学。
昌元昌州城区户口、属于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且于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荣昌中学初中部。
2020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城区且有城区直属小学正式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荣昌初中和宝城初中。
昌元昌州户口且属于荣昌初中和宝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相应条件并提供印证材料的可安排在定点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直属小学。
2021年计划招生66个班,2970人。
玉屏实验小学招收5个班,225人;
后西小学本部招收5个班,225人;
后西小学第二校区招收6个班,270人;
拓新玉屏小学招收4个班,180人;
桂花园小学招收4个班,180人;
棠香小学招收16个班,720人;
棠香小学尔雅校区招收10个班,450人;
学院路小学招收6个班,270人;
学院路小学碧云校区招收1个班,45人;
联升小学招收3个班,135人;
高新区实验小学招收6个班,270人。
(二)城区其余小学。
2021年城区其余公办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联升中心小学1个班,45人;城西小学2个班,90人;螺罐小学1个班,45人。
(三)城区初中。
2021年计划招收54个班,2700人。
荣昌中学初中部招收4个班,200人;
荣昌初中招收28个班,1400人;
宝城初中招收22个班,1100人。
三、招生原则
(一)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和学校办学规模,确定城区各学校招生班额及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班额和增加招生人数。如确因生源情况需适当调整招生计划,须经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实行“三对口”原则:户口、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在同一辖区内。三对口适龄儿童录取完毕如还有指标,依次录取“两对口”和“一对口”的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如果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已满,余下学生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区定点学校应读尽读。
(三)招生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随父母户籍一起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上,且在招生范围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跨区域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果符合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条件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3﹒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荣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4﹒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5﹒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户口小学新生入学。
1﹒网上报名登记。
凡户口在城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于2021年6月20日前在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信息提交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分配报名号,根据接收到的通知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采用分校集中审核方式,户口在城区的适龄儿童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为2021年7月初,审核地点在划片招生学校,具体时间和现场审核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录取。
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各学校将印证资料的复印件报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正式录取,录取信息通过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自动发送给学生家长。7月20日前发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户口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于8月20日前在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根据招生报名系统通知的时间地点持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荣昌中学初中部招生。
1﹒指标分配。
由区教委将荣昌中学初中部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城区直属小学,依据2020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城区且有城区直属小学正式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数量进行分配。
2﹒志愿填报及录取。
由各城区直属小学组织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对选择愿意就读荣昌中学初中部的学生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进行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荣昌中学初中部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报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
6月底在各城区直属小学填报志愿,7月10日公布录取名单。
(三)荣昌初中和宝城初中招生。
1. 昌元昌州辖区内学校(包括城区直属小学)有昌元昌州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多校划片与志愿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
多校划片:昌元昌州辖区非直属小学毕业生(昌元辖区城西小学、许溪中心小学、新峰中心小学、谢家坝小学、螺罐小学,昌州辖区联升中心小学、石河中心小学、碧云小学、高升桥小学),属于昌元辖区户籍的划片就读宝城初中,属于昌州辖区户籍的划片就读荣昌初中。
志愿选择:城区直属小学毕业生,有昌元昌州户籍的,按尊重学生志愿、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安排。在征集入学志愿时,如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学生可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采取先满足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余学位按居住地原则进行调整。
2. 昌元昌州辖区内学校(包括城区直属小学)不具有昌元昌州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定点学校就读。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在城区有自有房的,可自主选择定点学校就读;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在城区无自有房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定点学校就读。
昌元昌州辖区内学校(包括城区直属小学)小学毕业生不需要在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招生,并将汇总录取名册交荣昌初中和宝城初中,由学校于7月2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
3. 昌元昌州辖区外小学毕业、具有昌元昌州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于2021年8月20日前在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根据报名系统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和小学毕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自动发送录取信息。
(四)城区民办学校招生。
申请就读大成中学、大成小学和昌龙学校的学生和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并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民办学校按照区教委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20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26日,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将录取名册报区教委职成教科和基教科。
(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1﹒就读条件。
(1)在城区无自有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符合以下4个条件经审核可安排其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①持有《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②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的租房证明;③父母双方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④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截止报名时已满12个月以上)。
(2)在城区有自有房但户口未迁入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符合以下3个条件经区教委审核可安排其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①父母在城区的房产证明;②父母至少一方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③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截止报名时已满12个月以上)。
2﹒定点就读学校。
小学:联升小学、学院路小学(学院路小学碧云校区)、高新区实验小学、后西小学第二校区、棠香小学尔雅校区、城西小学、联升中心小学、峰高中心小学建设校区、高店小学。
初中:荣昌初中、宝城初中、荣昌中学峰高校区、永荣中学初中部、双河中学。
3﹒网上报名登记。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于2021年8月25日前在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信息提交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分配报名号,根据报名系统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现场审核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养老保险证明、预防接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录取。
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根据各定点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及实际居住地址,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就读学校和发放录取通知,并通过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发送录取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区教委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区教委基础教育科、职成教育科、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教育综合科、财务审计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稳定科、督导室、教育技术装备与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为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教科,负责城区招生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严格程序。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城区招生工作,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向家长讲解《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精神和城区学校就读原则,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新生招生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应提供的印证材料,在校内外张贴招生公告。各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招生程序、认真审核,对确实不符合就读条件的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学生及其家长选择在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绝不能因工作方式不当导致适龄儿童失学。
(三)规范行为,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严格规范招生行为,顾全大局,确保稳定。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要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本辖区户籍学生并造成大班额,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的功能,学生学籍一经招生程序进入学校后,其他学校不得调取其学籍。严格落实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违规接收转学学生。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据《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荣教政发〔2016〕32号)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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