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一)城区直属小学。
昌元昌州城区户口、属于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且于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荣昌中学初中部。
2020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城区且有城区直属小学正式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荣昌初中和宝城初中。
昌元昌州户口且属于荣昌初中和宝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相应条件并提供印证材料的可安排在定点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直属小学。
2021年计划招生66个班,2970人。
玉屏实验小学招收5个班,225人;
后西小学本部招收5个班,225人;
后西小学第二校区招收6个班,270人;
拓新玉屏小学招收4个班,180人;
桂花园小学招收4个班,180人;
棠香小学招收16个班,720人;
棠香小学尔雅校区招收10个班,450人;
学院路小学招收6个班,270人;
学院路小学碧云校区招收1个班,45人;
联升小学招收3个班,135人;
高新区实验小学招收6个班,270人。
(二)城区其余小学。
2021年城区其余公办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联升中心小学1个班,45人;城西小学2个班,90人;螺罐小学1个班,45人。
(三)城区初中。
2021年计划招收54个班,2700人。
荣昌中学初中部招收4个班,200人;
荣昌初中招收28个班,1400人;
宝城初中招收22个班,1100人。
三、招生原则
(一)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和学校办学规模,确定城区各学校招生班额及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班额和增加招生人数。如确因生源情况需适当调整招生计划,须经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实行“三对口”原则:户口、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在同一辖区内。三对口适龄儿童录取完毕如还有指标,依次录取“两对口”和“一对口”的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如果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已满,余下学生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区定点学校应读尽读。
(三)招生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随父母户籍一起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上,且在招生范围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跨区域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果符合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条件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3﹒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荣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4﹒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5﹒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