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教政发〔2023〕24号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各学区,各督导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经区教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请区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同时,请各学区、各督导责任区参照《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附件,按照每学期对每所学校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检查标准制定本辖区内学校的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表,并于4月17日前报安全稳定科302室何悦,联系电话:46760519。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督执法效能,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23号)文件,结合全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机关干部、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督促指导学校整治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及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能力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主要涉及安全稳定科、规划建设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等相关科室,总共6人。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6人× 249 天=1494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705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4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天、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调查100天;参加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40天;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50天;有关制度、文件的制定及材料的整理及上报共计130天;行政应诉共计2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60天;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演练4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5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77天。包括值班72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432天;病假、事假共计48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6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60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1494-705-677=112天。
三、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共计中小学(幼儿园)204所,校外培训机构34所。
四、检查内容
1.校舍场地及附属设施。校舍场地及附属设施、地灾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在建项目的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及落实情况,未报建的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校园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安全巡查、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执勤值守、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幼儿及小学低段接送制度、寄宿制学校夜间巡逻、宿舍安全管理、视频监控回放、矛盾纠纷排查、危险物品管理等。
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建筑防火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的落实、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等。
4.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食堂许可、公示,食堂设施配备,食品原辅料采购、贮存、加工,食堂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索票索证、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阳光餐饮智慧管理;学校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等。
5.校车安全管理。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市、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
6.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源头管控与保管、危化品购进、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的落实等。
7.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及安全工作“九个一”情况,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
8.其他。区教委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方式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每个月选取1-2个学区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全年对所有学校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具体安排见附件。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到学校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到相关学区、学校召开工作会,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形式。到学校监督检查严格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现实需要。
(二)严格工作纪律。要尽量合并开展监督检查,避免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干扰。要保证工作质量,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寓监管于服务,开展“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避免粗暴执法。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科室要下达整改指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实行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的办学水平考核。
附件:1.2023年区教委安全稳定科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安排
表
2.2023年区教委规建科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安排表
3.2023年区教委基教科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安排表
4.2023年区教委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安
排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