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校、学区、督导责任区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各学区、督导责任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督促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公办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学校管理,创新办学特色,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现将2024-2025学年度学校、学区、督导责任区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完小以上单位实施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具体的评估方式如下:
(一)综合督导评估。
学年度末,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各级各类学校总分100分,其中4分为“教育满意度”,随机抽取两代表一委员或社会各界人士,及部分教师、学生、家长,通过网络、电话或问卷等形式开展学校工作满意度评价,按比例计分。
(二)专项督导评估。
专项督导评估内容按区教委工作要求,制定专项督导评估指标,具体分值根据相关文件确定。
(三)加分设置。
获得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集体单项奖和个人奖,共5分。其中,普通中小学加分标准按学校1分、教师1分、学生3分计分;职业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加分不执行普通中小学加分办法,按加分标准加满5分为止。
三、评估时间
对学区、督导责任区、学校的督导评估,以学年度为评估时间界限(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中“招生工作”时限延至次年10月15日。
四、结果运用
各组别按5﹕5比例评定“出色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目标任务”单位,有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行为或督导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学校为“未完成目标任务”单位。督导评估分值结果运用如下:
(一)作为对学区、督导责任区、学校评价奖励的依据。
(二)作为对学校校长和书记年度考评、评先评优、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教委考核分配学校绩效的依据。
(四)学区、督导责任区的评估结果,作为教委对学区长、督学长、副督学长的年度评估主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是引导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认真研究。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对标对表,准确把握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全面查找并抓好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督导评估取得实效。
(三)注重发展。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督导评估工作要求,注重抓日常,抓过程,明确“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总结反馈、督促整改、回访跟进”的督导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达到“以督促建、以督促改、以督促发展”的目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附件:1. 荣昌区2024—2025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分
组表
2. 荣昌区2024-20254学年度学校、学区、督导责任区
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指标
3. 荣昌区2024-2025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专项督导评
估指标
4. 荣昌区2024-2025学年度学校、学区、督导责任区办
学水平督导评估加分标准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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