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教政发〔2023〕19号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
通知
机关相关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办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12号)制定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要求,按照《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荣昌府发〔2020〕16号)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总体目标要求,经机关相关科室申报,结合市、区文件要求,制订了区教委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和内部抽查计划(见附件1、2),请相关科室、中心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抽查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荣昌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计划名称 |
发起 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 时间 |
抽查比例 |
抽取对象数(户) |
备注 |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荣昌区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
区教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行为的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9—12月 |
20% |
8 |
执行机构: 区教委职成教科;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广告科、消费维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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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荣昌区 教委 2023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 类别 |
抽取对象数(户) |
抽查比例 |
抽查 时间 |
检查主体 |
承办科室(单位) |
备注 |
1 |
荣昌区2023年春季幼儿园办园行为检查 |
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全区幼儿园 |
一般检查 |
18 |
15% |
2—6月 |
区教委 |
职成教科 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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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荣昌区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抽查 |
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 |
12 |
30% |
7—12月 |
区教委 |
职成教科 安全稳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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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荣昌区2023年校车监管抽查 |
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的行政检查 |
全区有校车的民办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 |
5 |
20% |
4—12月 |
区教委 |
安全稳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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