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教政发〔2021〕77号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建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学科工作室建设,扩大其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速师资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依据《荣昌区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管理办法》(荣教政发〔2017〕28号),现有初中数学等10个工作室已到期,决定新组建一批学科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学科及架构
(一)组建学科
本着届满补充、适当增加的原则,拟组建以下学科工作室:初中数学学科工作室、中小学美术学科工作室、心理健康学科工作室、小学语文学科工作室、小学数学学科工作室、小学音乐学科工作室、小学科学学科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高中化学学科工作室、初中物理学科工作室、初中化学学科工作室、中小学体育学科工作室、少先队工作室等。
(二)组织架构
每个学科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研修成员6-8名;学科工作室主持人任期和研修成员研修周期为三年;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学科工作室承办单位,负责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及相关保障等;学科工作室原则上以主持人姓名或学科专业进行命名;学科工作室主持人具备市、区级名师称号,且符合名师工作室条件,可命名为名师工作室并授牌。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学科工作室主持人及研修成员申报条件,详见附件《荣昌区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管理办法》。
2.未届满区级学科工作室及领雁项目主持人(负责人)、成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此次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同等条件下,具备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经历者优先,其中含学校及学区学科工作室经历。
(二)申报程序
1.确定主持人。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学校审核推荐;学科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初审,并提出预备人选;学科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2.遴选成员。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学校审核推荐;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根据本学科工作室的实际需要,提出成员建议人选;学科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考察提出预备人选;学科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3.成立运行。经区教委研究同意,并正式确定组建的中小学学科工作室,将依据《荣昌区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中小学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或研修成员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荣昌区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申报表》、主要业绩印证材料及《荣昌区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成员)信息汇总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统一以“姓名+工作室申报表”命名发送电子件,邮箱地址:178203575@qq.com)。纸质申报材料须经学校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与相关印证材料装订成册,于2021年9月23日前以学区或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至区教委基教科112李良勇处,具体申报表格见附件。
四、工作职责及管理
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的设立及撤销、学科工作室主持人及研修成员职责等,详见附件《荣昌区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管理办法》。
五、组织保障及经费
各学区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科工作室建设,同步组建学区或学校学科工作室,积极为教师申报区级学科工作室创造条件。为便于开展工作,学科工作室原则上设在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应保障本单位学科工作室专门的工作场地及挂牌,并协助好区级管理,积极为区级学科工作室开展研修及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学科工作室主持人和参与研修的成员从事学科工作室的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实际折算为周课时,具体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予以安排或在绩效分配上予以体现。
为确保中小学学科工作室更好的发挥作用,区教委每年将在教育专项经费或上级师资培训补助经费中为每个学科工作室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学科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等方面支出。工作经费直接拨付到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由学科工作室所在单位予以监督管理,专款专用,经费支出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计和监督。学科工作室管理办公室每年将对学科工作室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开展得不好的学科工作室停止经费拨付。
联系人:李良勇 电话:13883298681
附件:1.荣昌区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申报表
2.荣昌区中小学学科工作室管理办法
3.荣昌区学科工作室主持人(成员)信息汇总表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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