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
2021年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区交通局持续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现将交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3场次。坚持利用周五集中学习等,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以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从而奠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思想政治基础,共开展集中学习6场次。
(二)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党对交通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市、区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年度交通法治工作要点,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指引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工作,并开展本部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活动。
(三)逐步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公示管理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区交通局信用承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等13项制度,将《交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交通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依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时更新完善《行政处罚告知书》等11种文书式样,助推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依法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设置中高风险地区来荣返荣人员专用通道,引导中高风险地区来渝旅客走专用通道、查验健康码;要求区内客运企业、出租企业、公交企业、站场等从严从紧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戴口罩乘坐等防疫措施,把好交通“出入关”,守好交通“防疫线”。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标准等及时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报区司法局备案审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共计7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支队处罚室、超限检测站(点)、高铁站交通执法亭等线下场所设置意见箱7个,并公开举报电话,处理出租汽车投诉88起,乘客满意度达90%,不断优化交通法治营商环境。
(三)改进监管方式。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并完成抽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共对10家客运、公交、出租企业,7所驾校,41家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价考核;对2020年度11个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施工、监理、设计)进行了信用信息定期评价;开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超限超载车辆6辆;在“信用荣昌”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信息394条。
3、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川交函〔2021〕107号),对属于告知承诺制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告知承诺制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1件。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时,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许可件44件。
(四)优化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92.5%,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89%,平均跑动次数0.1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47.5%。承诺件审批环节原则上压缩至3个,即办件审批环节原则上压缩至2个,交通行业17项跨区县通办事项全部实现跨区县办理。优化从业资格证考试流程,将4项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加快办理,实现考试通过,当天领证。2021年,市网审平台共受理审批件1280件,办结1280件,按期办结率 100%。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今年交通行业4个综合办理窗口累计好差评5434条,好评率100%。
三、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市、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总体要求,整合交通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海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单位的交通执法权,组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执法支队共有正式编制人员72人,临聘人员78人,内设2个职能科室、8个执法大队。并将85%以上的人员岗位落实执法一线,执法重心下沉,使我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总体呈现出机制更畅、执法效率更高、执法形象更优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参加区直机关党员集中轮训、党史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参观吕玉久纪念馆、荣昌区“永远跟党走百年党史展览”、党史学习宣讲等活动。利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五集中学习广泛开展党史学习及宗旨教育。自5月份以来,局(队)机关共组织党史专题学习教育37次,进一步促进执法队伍树牢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
2、切实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专题教育培训,观看执法警示教育片,传达市交通局2021年《忏悔与警示》简报。利用周五集中学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等警示教育5次,通报相关违规违纪案例,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
3、利用集中学习日,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4场次,持续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与裁量基准》,加强法制审核,处罚结果按要求在“信用荣昌”平台、执法公示栏及时公示,自查更新5个超限检测站(点)的执法依据公示栏。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0年10月31日-2021年10月31日,共查处各类案件288起,其中,公路方面案件16件,道路运输案件269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案件3件;共收罚款89.775万元;路产赔偿案件67件、路产赔偿费146783.7元;共检测货车358050台次,超限车辆1563台次,卸载货物1433.25吨。
(五)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执法监督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日常有记录,法制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各执法站(点)开展例检,除日常抽检,重要节点带队到执法一线开展工作指导,强调执法规范和执法安全等;每季度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包括文书制作、执法程序、案卷归档等情况。2021年共开展执法督查12次,抽查评查案卷5场16卷。
(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合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认真执行行政复议相关制度规范,严格依照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行政诉讼案件18件,应诉18件,应诉率100%。
四、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舆论氛围
(一)做好系统内部学法。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座谈讲座、警示教育、考试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共开展学法等27次。每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做好社会化普法宣传。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对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交通法规规章进行学习宣传。利用出租车顶灯、公路路政超限检测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宪法、交通法规等有关知识。在办公场所、公路两侧制作横幅13条,张贴、发放宣传海报1300余份。利用机关宣传阵地打造普法宣传专栏4个,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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