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荣昌交通法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交通局指导下,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市、区法治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部署安排,持续深化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全年交通法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0年交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利用周五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等,组织交通系统全体人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全系统全年共开展学习62场次,2130人次参学。
(二)持续深化法治政府交通部门建设。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交通法治建设工作,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等重要工作。
2.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区交通局党委办公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办事,在重大问题决策上,通过大会讨论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3.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签订、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意见建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意见40余件。
4.自觉尊重司法权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行政诉讼应诉案件32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2019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是在治超治限上,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做好企业服务大走访活动,到企业上门宣传、服务、指导,对确需超限的,协调办理相关超限运输手续。2020年共协同办理超限运输许可184件。三是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对普通货运车辆运输证审验、补证、换证,普通货运从业人员学习、办证等实行全程网办,避免因车辆在外地无法审验、证件遗失等问题而带来的经营困扰。2020年共办理车辆运输证审验3288车次,核发道路运输证1266件,全程网办近300件。四是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时,采用信用承诺制,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即时予以办理。2020年,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许可件48件。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优化电子证照许可事项,共计设置电子证照模板11个,凡是审批结果为证照的服务事项,设置对应的电子证照模板,为下一步做好许可事项电子证照的归集、推广使用工作打下基础。积极配合区政务办开展大厅PAD二维码“好差评”调试、试用工作,交通行业4个综合办理窗口均实现了PAD方式“好差评”评价,目前已累计好差评2985条,好评率100%。
3.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细则》;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中,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上报重庆市公路局;在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中,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实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制,对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在重庆日报上进行登记公告,2020年公示5名。在“信用荣昌”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目前,在信用中国(重庆荣昌)网站上累计公布信息8313条。
4.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交通行业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认真贯彻“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的政务服务要求,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80%以上;承诺件审批环节原则上压缩至3个,即办件审批环节原则上压缩至2个;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群众0跑动;即办件事项占比增加至35%。目前全系统纳入市网审平台依申请办理类事项147项,2020年,市网审平台共办件1307件。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按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任务。按市政府及区政府统一部署,完成系统事项梳理填报工作,共编制交通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139条。
(四)持续完善交通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建设。
1.开展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专项审查工作,根据专项审查范围和内容,对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进行自查,报区司法局备案。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清理,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逐项清理分析相关政策措施。经清理,我局2019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2.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将《交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交通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3.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等审查力度,2020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1件,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审查。
(五)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总体要求,荣昌交通局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解决多头执法、消除重复执法为核心,整合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海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单位的交通执法权,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荣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正式编制人员74人,临聘人员76人,内设2个职能科室、8个执法大队。并将85%以上的人员岗位落实执法一线,执法重心下沉,使我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总体呈现出机制更畅、执法效率更高、执法形象更优的良好局面。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公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权责清单;事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统一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通过“信用中国(重庆荣昌)”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信息。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0年,在原有执法装备基础上,我局新增购置执法记录仪60台,保障了一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比例100%。三是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均内设法制科室,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0年1月-12月,执法支队共查处各类案件564起,其中,公路方面案件29件,道路运输案件535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案件2件;共收罚款96.3835万元;路产赔偿案件63 件、路产赔偿费 176222.10 元;共检测货车281303台次,超限车辆 1966台次,卸载货物 901.09 吨。
(六)强化执法监督。
1.加强内部指导监督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监督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日常有记录,法制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各执法站(点)开展例检,除日常抽检,重要节点带队到执法一线开展工作指导,强调执法规范和执法安全等,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2场次。二是每季度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包括文书制作、执法程序、案卷归档等情况,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全年共抽查评查案卷18卷。
2.健全外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相关工作,对人大代表在审议报告中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收到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54件,其中主办45件(重点建议2件)、协办9件,均已于7月22日前办结,办结率100%。二是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来自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重庆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办公室、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市长信箱、市交通局96096热线、荣昌信箱、信访办及各种网络APP等平台信访件,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执法行为。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相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5件,并录入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系统。
(七)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管理。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邀请区法院、区司法局、市执法总队法制专家,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以案释法”专题讲座、交通执法专题培训等3次,培训人数240余人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加率100%。
2.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严格贯彻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执法队伍管理要求,落实交通执法形象“六统一”。改革后,及时更新行政执法文书,换发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执法证件69个,新增6个。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开展系统内学法活动。建立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荣交党发〔2017〕16号),集中开展“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宪法》,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系统人员学习贯彻《民法典》,制作《民法典》小视频1条,提升交通系统人员法治意识。
2.做好社会化普法宣传。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车站、码头、广场等人流集中地发放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交通以及行业法规类宣传资料9800余份,设置宣传展示资料12件次。利用出租车顶灯、站场LED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载视频等,滚动播放宪法、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以及交通法规等相关知识,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执法队伍能力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探索创新网约车监管方式方法,强力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客运站场周边交通秩序,确保我区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严把执法队伍新进人员准入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坚持开展“岗位大练兵”,开展好“依法行政、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等,强化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交,提升交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岗位责任。继续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细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管手段,保障执法队伍规范化形成常态。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交通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法违纪行为。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引导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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