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交通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拟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交通主枢纽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4.负责对接市交通局,协调做好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起草综合交通规划及铁路、民航专项规划,负责提出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5.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
6.负责区级及区级以下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根据授权发布有关信息。
7.负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8.负责贯彻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标准及法律法规,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
9.依法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运输船舶检验、港航设施建设工作及岸线规划、使用的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交通战备事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交通战备工作。
11.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
12.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13.组织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建、人事、财务审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