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办公室、经济运行科、科学技术科、信息产业科、能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应急管理科(综合执法科)、企业管理科(信访办)七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值班、档案、机要、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财务、资产、审计、基本建设、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议案提案办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经济运行科。负责经济发展综合分析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国民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运行统计、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负责国家级、市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的创建、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工业及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
(三)科学技术科。负责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市级有关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拟订并实施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工业规范和标准。拟订工业经济系统管理干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实施。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工作。承担工业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四)信息产业科。拟订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全市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负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组织参与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本区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承担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基地(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协调处理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五)能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电力、燃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审批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天然气、电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天然气、电力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天然气、电力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应急管理科(综合执法科)。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承担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盐业统计分析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工业、中小企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七)企业管理科(信访办)。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指导中央、市在荣企业、区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革工作。指导中央、市在荣工业企业和直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原国有、二轻、集体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和破产关闭的遗留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