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要求,形成《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户数。2019年度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全区一级国有企业13户(含2户金融类国有企业),其中:区国资委监管的区属国有集团公司3户、公益性项目建设企业2户、其他一般区属国有企业6户;区财政局监管的国有金融企业2户。一级国有企业下属公司21家。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公司20家。
(二)资产负债情况。2019年末,区属国有企业(含金融类国有企业,下同)资产总额643.43亿元,增长21.54%;负债总额415.24亿元,增长36.21%。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4.54%。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2019年末,区属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228.19亿元,增长1.63%。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看,所有者权益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文化旅游业,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20.92亿元,占比97.79%,其中:建筑业210.81亿元、占比93.31%,文化旅游业10.11亿元、占比4.48%。
(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2019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25.9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1.56%,继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五)职工及高管薪酬。2019年末,职工人数(含保安物业人员)2,856人,同比增长8.35%;全年工资总额10,708.49万元,同比增长17.04%;职工人均工资3.75万元,同比增长8.07%。年末高管人数9人,同比增长12.5%,年平均高管人数9.33人,同比增长30.13%;全年高管薪酬总额341.84万元,同比增长46.93%;高管年人均薪酬36.63万元(按年平均人数计算),同比增长12.88%。
(六)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019年,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7.81亿元,较上年减少2.59亿元,同比下降6.41%;净利润2.38亿元,较上年增加0.34亿元,增长16.67%;累计缴纳税费4.85亿元,较上年增加3.09亿元,增长175.57%。
(七)统一集中监管情况。2019年区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决策部署,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7户企业按照“整合移交”方式完成了划转,将原来为行政事业单位的直接出资人按要求变更为区国资委或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出资人,进一步优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区国资委和区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国企改革持续开展、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日趋完善、从严治党全面加强。
(一)有序推动国企改革,优化调整国资布局。一是启动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做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在全面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编撰形成了《荣昌区属国企债务化解与转型做实总体方案》等七项研究成果,理清了转型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二是制定并实施《荣昌区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计划》,结合实际采取“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方式,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拟通过新一轮改革,形成“2+2+1+1”国有企业总体架构,兴荣公司围绕智慧城市运维与产城整合发展开展建设和投资;宏烨公司围绕荣昌国家高新区产业定位开展建设和投资;万灵山公司围绕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最美乡村建设、康养等开展建设和投资。三是全面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将国企公务用车总数从119辆减至45辆。公务车辆相关开支从860万元减至570万元,年节支290万元,节支率34%。同时将国企一般公务车辆全部完成OBD定位系统,从根源上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四是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截至2019年底,完成中央下放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供水5941户、供电20271户、供气4528户、物业10113户改造移交,移交企业退休人员14013人。
(二)不断优化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全面清理及修订完善现有国资监管规章制度,形成《企业国资监管和改革政策文件汇编(2015—2018年)》绿皮书和《负面清单涉及相关文件汇编》红皮书,督促和指导国有企业健全企业财务管控、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国有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为探索推进授权经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管理经营层决策自主权,区国资委以生猪大数据公司为主体,印发了《授权重庆生猪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事项方案(试行)》。三是为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参考市国资委责任追究办法,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四是为规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做好收购资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预警和处理,印发了《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以来,修订和印发了相关文件制度17个。
(三)推进薪酬体制改革,激活企业发展动力。一是调整优化综合考核体系和薪酬挂钩机制,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印发了《荣昌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按照“分类考核”原则,以提高核心指标与关键指标的考核比重为重点,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实行不同的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与薪酬的挂钩机制,区属重点国企负责人薪酬按照“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原则,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结合“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规模”等重点指标,实现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挂钩的薪酬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深化全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印发了《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和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在坚持突出企业绩效导向的同时,按照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的方式,根据企业的性质、功能定位、行业特点等,分类设置联动指标及权重,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目标。
(四)打好防风险攻坚战,严防企业各类风险。一是降低融资成本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出台了《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从降低融资成本看,截至2020年9月,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新增融资到位资金XIRR测算成本6.64%,较去年下降15%。同时,启动了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高成本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将节约高成本存量债务利息支出1.48亿元。二是有序推进惠荣公司清算注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债务偿还和资产处置。通过协调金融机构延期还款,同时多渠道出售惠荣公司剩余资产,筹集资金及时的偿还了金融机构债务,避免影响我区未来融资工作;依法稳妥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避免了涉稳风险。聘请第三方机构客观分析了惠荣公司亏损原因。三是全力推进惠民公司清算注销工作,随着当前生猪存栏锐减,惠民公司主营业务仔猪阉割费收入也随之锐减,公司面临无法正常经营。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对惠民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员工已依法解聘,第三方机构正有序推进清算注销工作,改革工作平稳有序,保障了国有资产权益。
(五)规范参股投资管理,做大国有资产权益。一是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投资参股管理,区国资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区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参股投资排查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支持国有企业投优投强,也督促国有企业清理、整改参股投资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3家集团公司梳理、修订参股企业公司章程12项,对14家企业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监测和定期报送机制,更换委派人员11名,重新签订委派协议11份,建立了委派人员定期报告制度和委派人员管理制度。协调8家企业的股东完善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宏烨公司参股投资的奥福陶瓷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二是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昌泰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方东莞市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运营荣昌区城区路内临时停车智能化建设项目(昌泰公司持股49%),目前该项目运营良好。兴荣公司、宏烨公司、万灵山公司联合投资,与社会资本方荣商集团和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重庆市荣昌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兴荣公司持股14%、宏烨公司持股13%、万灵山公司持股13%),目前该项目一期已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六)清理存量资产资源,充分发挥价值效益。一是为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2020年3月,区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督促和指导各区属国有企业分步骤、分阶段开展企业存量资产的清理盘活。截至目前,已盘活资产面积8.95万平方米,整体闲置率下降6.97个百分点。下一步,各区属国有企业计划再添举措,对于企业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闲置资产,分门别类、专题研究,拟定不同的盘活方式,确定合理的租赁价格,确保资产能盘活、效益能保障。二是创新方式多渠道盘活资产,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联合印发了《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开展合作经营的方案》,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创新方式发挥存量资产的经济效益,同时联合村(社区)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实现合作双赢。目前,已与村(社区)签约43处、4632平方米、促进村(社区)集体增收52万余元、国企收益20余万元,在谈48处、6150平方米。三是全面实现国有资产“阳光”交易,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资产处置、出租,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交易“进场”制度。2019年企业出租国有资产295宗,出租房屋面积76.16万平方米、土地78.07亩,租金7221.47万元。
(七)优化担保公司管理,推动市场化转型发展。全区共有区属国有担保公司2家,分别是重庆市荣昌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农担保公司)和重庆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担保公司)。截至2019年底,累计实现担保金额12.81亿元(兴农担保公司8.71亿元、银桥担保公司4.1亿元),为有效缓解我区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我区国有担保公司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荣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荣委办发﹝2019﹞105号)、《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计划>的通知》(荣委办发﹝2020﹞22号)要求和区委第十四届一百三十六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兴农担保公司为国有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提供商业性担保服务,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管理;银桥担保公司为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重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服务,按照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原则运作管理。
(八)深化用人制度改革,人才队伍配优配强。一是开展国有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出台《重庆市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办法》。2019年,区属国企中层经营管理人员轮岗交流21人,其中:跨集团交流6人;集团内跨公司交流8人;内部轮岗5人;免职1人;结束挂职1人。实现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6年的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全覆盖,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进一步规范国企临聘人员管理模式。区国资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因业务开展需要临时人员时,应采取购买服务(即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并按照“分类管理、逐步压缩、合理考核”的原则,实现企业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为主的更替。三是全面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聘用管理。为满足区属国有企业持续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在《荣昌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区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加强监管的要求,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第3季度招聘工作,改变以往由企业自主笔试的方式,由区国资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区属国有企业笔试环节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招聘工作。
(九)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国企发展强根固魂。一是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9年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和个人查找问题58个全部整改完毕,形成10余项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效。2019年联合区委组织部出台《荣昌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区国资委印发了《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清单制管理方案》,按“月清单”规范国资国企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夯实了基层党建的基础;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制定了《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三重一大”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和《区属国有企业“四步工作法”流程清单》,强化了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探索建立了《国资国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系统学习、议事规则制度;持续打造荣盾保安公司党支部国企党建示范点,推动形成“可学可听可看”能推广的国企党建经验。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查处违规违纪情况。坚持纪在法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加强对国资国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2019年以来,承办区纪委监委及驻发改委纪检组交办案件共7件,办理信访2件,共处理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人员11名,市委巡视荣昌涉及国资国企领域的3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国企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企业实体化转型发展任重道远,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等较差较弱,实体化转型发展困难。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资产质量低、结构不合理。二是防范化解国企重大风险任务艰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虽总体向好,但企业面临融资担保额度、抵押物不足等具体困难。同时,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还本付息和建设性项目支出压力大。三是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建和业务融合还有差距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拟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以管资本为主持续构建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四是两家担保公司均存在资本金小,银担合作难,抗风险能力较差的状况;担保金额和在保余额过低,由于代偿较多,风险把控严格,业务开展比较谨慎,担保业务极大萎缩。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进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二是持续推进国企党建与企业改革同谋划、党建问题与国企发展问题同解决,把党建工作的重要成效转化为国企改革发展的优势和动力。
(二)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持续梳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点,瞄准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找准监督协同结合点,构建国有资本全链条监督体系。一是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健全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工作闭环,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内外审计等监督力量工作协同,逐步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资监督体系。二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以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针对违规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追责问责,探索重大决策终身问责,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启动新一轮改革计划。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关于深化区县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推进区域内资产资源向区属国有企业集聚,用活用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经营性资产,发展实体产业做大规模。总体目标是通过新一轮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荣昌建设“三区一城”、打造重庆主城都市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增长极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国有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四)优化路径规范投融资。转变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路径,加大项目包装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债和PPP融资模式,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去行政化、去平台化。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理制定年度投资计划,规范投资行为。稳妥防控国企债务风险,以推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减债降本,引导企业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对于经营性项目债务,合理控制负债水平,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筹集偿还资金。
(五)加强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一是参照市财政对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方式,我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权限在财政出资全部到位后移交区财政局管理。二是实施担保费区级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担保机构专注主业,支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运营。三是建立区属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16号)要求,制定《荣昌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待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成熟后适时与市里对接,逐步建立中央、市级、区县的风险分担机制。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区国有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国企党建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人大审议整改要求,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更大程度发挥国有企业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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