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
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提出了四条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研究并对照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意识,完善制度,摸清家底,盘活闲置,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提高国资管理效益。2019年,我区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共计246个,在编在岗人数13902人,资产总额为106亿元,较上年增长22.4%;负债总额为24.17亿元,较上年增长14.64%;净资产总额为81.83亿元,较上年增长25%。现将人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意识,完善制度,促进资产管理有章可循
(一)提高国资管理意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资管理工作,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要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核、尽快盘活、发挥效益”。区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盘活、问题整改等工作,牵头认真办理人大审议意见。通过资产清查及问题整改,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提升了国资管理水平。
(二)完善国资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了《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开展合作经营的方案(试行)》,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函》,要求各单位把资产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理顺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各负其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清理登记、处置审批、出售出借、购置使用等日常监管行为。
二、摸清家底,动态调整,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效益
(一)以信息化为平台,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一是建立全国联网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所有资产的入账、折旧、处置等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形成完整的国有资产信息化库。二是强化审批管理,促进资产处置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单位资产处置、出租等事项的审批监管。对报废的资产由专人进行现场核查,划拨、捐赠的资产必须出具交接手续,资产有偿转让的必须出具资产转让收入凭据。2019年,审核基础设施资产升固26项、4.38亿元;审批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划拨、捐赠)72批次。三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提高资产管理成效。
(二)严格资产月报制度,提高动态监管水平。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区于2019年2月开始推行国有资产月报工作,通过全国联网系统,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化,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资产进行重点反映,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实时情况,促进了单位资产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增强了资产动态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
(三)加大资产清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函》(荣财库函〔2020〕22号),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为主,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查内容包括资产总体情况、账实情况以及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基本情况;梳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产权不明、资产闲置等问题。通过清查,初步掌握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存量及分布状况,摸清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一)加强领导,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小组。为妥善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常晓勇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审计局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国有资产无产权、未过户、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追根溯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工作小组与相关单位针对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拟定了整改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
1.账实不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有10个单位及时对账实不符进行了整改,如:峰高初级中学就7处房屋及构筑物的产权建筑面积与账面数进行了调整;昌州街道办事处对2016年学校移交的闲置房屋按照要求纳入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清江镇中心小学对购置数码相机未入固定资产账,支出错列“办公费”的情况,已做了账务调整;原运管所位于滨河路的6个商业门面未经审批擅自出租,现该资产出租情况已报区财政局备案;区交通局原峰高交管站办公房因修峰广路已拆除但未下账的问题,区交通局已按程序报财政部门进行了账务处理;关于部分公益性基础设施由国有企业出资修建,由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存在争议的问题,将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资产报告意见整改加强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通知》(渝财资产﹝2019﹞19号)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2.产权不明的问题。关于荣昌中学教师集资楼在学校账务中登记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属于私人财产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是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权责不清,学校已聘请中介公司进行账务清理及相关修建资料的查证并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
3.紧闲共存的问题。一是通过新(改)建、调剂等方式缓解部分单位用房紧张问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昌元街道卫生院正在实施新(迁)建工程,医院之间通过调剂解决过渡期间办公及业务用房紧张问题;区公安局将按照“现有国有闲置房屋利用改造,现有土地无偿划拨新建,无房无地的征地新建”原则,分两批完成全区11个派出所新(改)建工程。二是通过利用腾退及闲置房屋化解紧闲共存矛盾。区中心血库利用区卫生健康委原闲置房屋日常办公。待区委党校搬迁后,区公安局将利用区委党校腾退办公区建设公安特警营房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四、合理统筹,科学配置,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
(一)加大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14〕63号)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66号)精神,将137所学校农村闲置校地24.87万平方米,校舍4.05万平方米,账面价值6618412.9元的固定资产无偿划转给学校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基础。
(二)加强资产整合力度,助力国企发展。为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做大做强国有资本,于2019年12月将我区16个行政事业单位所属118处经营性房地产(价值0.96亿元)转让给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综合配置。
(三)推行多渠道合作,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示精神,提高我区国有闲置资产利用效能,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联合印发了《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开展合作经营的方案(试行)》,积极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辖区内闲置的农村校舍、门面等资产,与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合作共营式”“承租经营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经营,在兼顾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效益的同时,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四)统筹资源,推动康养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关要求,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0〕1号)精神,对利用区内国有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让其低偿或无偿使用。
(五)分类处置,加快闲置资产盘活进度。对已是危房无使用价值的将及时拆除;对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职的资产,按规范程序进行处置,充实财力;对资产完好有使用价值的进行招租或转让。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区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责任,持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不断提升国资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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