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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6267425/202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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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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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4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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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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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区政府:

2020 年,区国资委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我市《实施方案》)和《重庆市荣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以下简称我区《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成立了委机关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国资委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主任,负责依法治区工作的日常工作,按照《中共重庆区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依法治区委2020年工作要点》(荣委法〔2020〕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推进落实,对监管的区属国企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多方面的督促指导。

(二)强化宣传发动,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想认识。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周五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认真组织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强化了全委机关干部职工对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的理解,深刻认识到在全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国资委党委要求各科室机关干部职工切实把加强依法监管工作摆到首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意识,把国资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坚决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均按程序由党委会研究审议,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需要进行公示的党务、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扩大党内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志和智(荣昌)律师事务所常年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该所对我单位日常行政工作中的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及起草、审核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调过程中监督,并通过内部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评定,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四)依法实施监管,加快区属国企法治化进程。一是明确监管边界提高决策效率。把法治建设工作和服务企业贯穿在国资监管的全过程中,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坚持“放”、“管”、“服”结合,明确制定国资委职责清单,科学界定权责边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实施监管,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决策运行效率。出台贯彻国家和荣昌区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部署的措施,转变监管的方式和手段,从侧重审批管理向事前立规、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转变。二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发展。推进分类管理,结合不同区属国有企业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开展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完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区政府下达给国资委的深化改革、经营目标、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节能环保、技术创新等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企业,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促进经营效益提升和各项工作落实。完善薪酬管理,实施企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挂钩的制度,制定我区国有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三是找准关键环节加强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含产权)流转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严防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和出现流失。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制定法治建设计划。将本领域法治建设重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并向区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均按程序由党委会研究审议,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需要进行公示的党务、政务信息,及时上墙张贴,扩大党内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三是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志和智(荣昌)律师事务所常年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对日常行政工作中的涉法事务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把关,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周五集中学习、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七一客户端”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凡涉及党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机关内审查和上级党委、司法部门等审查通过后才予印发,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备案。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调过程中监督,并通过内部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评定,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坚持法治用人导向。重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新进职工进行严格政审,严把入口关。同时,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法治考试。

(三)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开展。

一是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委党委第一时间下发《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国资国企党员突击队”的通知》,形成80人的工作突击队,投入到全区各个点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发挥党员、干部先锋作用。积极配合昌元街道海棠社区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到酒店、农贸市场等地点开展值守。三是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荣昌区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宣传载体,开设专版进行抗疫宣传,对抗疫过程中的政策、文件进行转发,对抗疫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广泛宣传。四是推进国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及时组织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国务院、市、区政府出台的房租减免政策,专门出台了减免企业房租条款解释的文件,共计减免租金968万元。

(四)推进法治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落细落实帮扶责任。帮扶干部按照至少每半月开展一次走访的要求,提高走访频率,并在“志智双扶”上下功夫,加强“法治扶贫”宣传,激发帮扶对象脱贫内生动力。今年7月我委派出1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二是发挥国企先锋作用。通过“在村头”公司电商平台,推动公司与区级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立合作供销关系,拓宽销售渠道,加大与市级脱贫村、落后村和贫困户签订供销协议,减少中间成本,为贫困对象带来实际利益。三是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精准使用好扶贫资金,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为工作人员和机关帮扶干部敲响警钟。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众多,人员素质高低不齐,部分国企员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存在动力不足、落实不透的现象;二是法治宣传活动还不够深入和全面,需加大深入企业一线的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安排,结合国资委工作职能,科学制定2021年国资委工作计划。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通过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培训,提高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全面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

  

  

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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