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及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供发〔2023〕7号)精神,我区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重庆供销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的区县之一,绩效任务10000亩。2023年8月,区供销合作社向各镇街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服务主体进行了项目申报。根据各服务主体的申报情况,经区供销合作社研究,拟将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绿果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4个服务主体确定为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项目评定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受理机构:区供销合作社
举报电话:(023)46766909、17783138708
地 址:荣昌区农业大厦6楼615室
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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