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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地区迁移有何规定?
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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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户口迁移到农村地区只适用于夫妻投靠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分别的办理条件如下:

一、夫妻投靠落户:(1)本区户口居民因结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配偶投靠迁来落户。其中,迁入本区农村地区落户的,应同时符合结婚、有农村产权住房、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条件。 (2)准予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但离婚的,子女应随直接抚养人迁移。(3) 此“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同一家庭户中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4)迁入城镇地区落户的不受实际居住满半年的限制。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1)本区户口居民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未成年(不满18周岁)子女投靠迁来落户。其中,父母离婚的,只能投靠直接抚养的父或母落户。(2)申请在学生集体户口或消失废名地址或已卖住房上落户的,派出所不予受理。

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1)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区户口成年居民,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年老的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投靠迁来落户。其中,迁入本区农村地区落户的,还应符合有农村产权住房且父母在此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条件。(2)对迁入城镇地区落户的,父母是退休人员或本市户口的,不受年老和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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