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公规〔2021〕6号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公安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公安局,各专业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市公安局经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将《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接收军转干部及其随迁家属落户问题的通知》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案机关 备案文号 |
1 |
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接收军转干部及其随迁家属落户问题的通知 |
渝公发〔2011〕679号 |
市政府 渝文备〔2015〕2840号 |
2 |
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保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渝公发〔2010〕589号 |
市政府 渝文备〔2015〕2844号 |
3 |
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城乡建委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市政委《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公发〔2016〕61号 |
市政府 渝文备〔2016〕6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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