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无主涉案财物处理公告
2022年3月,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在办理“尹某某家中被盗案”过程中,查明犯罪嫌疑人唐某于2022年3月分别在重庆市荣昌区、
潼南区,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等地实施盗窃。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盗窃所得财物依法扣押,并相继发还多名被害人。至今,仍有1520元涉案款无人认领,办案民警多方查找当事人无果。上述财物现存放于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涉案款账户内。
2024年1月,荣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现对上述财物进行公告,请原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财物,本单位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办案单位联系人:刘辉,胡力方
联系电话:023-46733135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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