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现公告如下:
LE HONG HA NHI,女,2003年9月24日生,越南国籍,现持C9351414号越南护照和102700911号居留许可。该人已退学,现宣布其所持102700911号居留许可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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