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无主涉案财物处理公告
2020年4月,荣昌区公安局在办理张某某手机被盗案中,查明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于2020年4月3日在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水口寺附近向一路人销赃扒窃的手机一部,所得现金200元,办案民警对上述财物进行了扣押,后多方查找第三方当事人无果。上述财物现存放于荣昌区公安局涉案款账户内。
2020年6月,荣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内容未涉及上述财物。
现对上述财物进行公告,请原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财物,本单位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办案单位联系人:于景富
联系电话:023-46733135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涉案财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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