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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39820015F/2024-00090
  • [ 发文字号 ]
  • 荣发改发〔2024〕173号
  • [ 主题分类 ]
  • 物价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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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49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4〕983号)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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