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现行我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4〕734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执行时间
1.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00元/立方米。
2.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2.55元/立方米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车用L-CNG最高销售价格按车用CNG终端销售价格上浮不超过10%执行。
以上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工作要求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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