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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41100Q/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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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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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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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财政局印发了《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党委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荣财党委发〔2024〕22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荣财会〔2024〕23号),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学习贯彻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助力区级各项事业发展。

1.科学精细预算管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闭环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通过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资源信息高效流通,预算编制过程更加科学合理,减少资源错配和浪费;二是强化绩效导向运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从项目申报到绩效评价,形成全过程管理链条,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倒逼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实现支出预算公开评审全覆盖;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整治。以法治为纲,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优化资金审批流程。通过财会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积极作为有序推进资产盘活工作。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搭建专班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等,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多部门通力合作,对全区可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及时确定资产盘活工作任务及目标;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探索盘活资产的新方式、新路径,充分挖掘资产增收潜力;四是积极作为,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土地资产盘活工作,推动确权登记工作和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工作;五是通过推动“租转售”改革、实施经营权转让、提升经营效益,持续推动公租房资产管理工作。

3.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管职能。一是随机抽取2家2024年在我区范围内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共10个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社会代理机构及相关采购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全区45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随机选择了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妇幼保健院等1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4.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民生惠农政策。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印发《2024年重庆市荣昌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荣农发〔2024〕38号),确保补贴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2024年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5609.95万元,获补农户16.34万户,粮食播种面积达81.45万亩。同时,狠抓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全年共37个补贴项目,3.53亿元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百姓账户,百姓获便利,资金更安全。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做好常年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文件主体、内容、依据、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程序不当等情形发生,确保及时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提升法律咨询服务质量和效率。

2.严格落实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2024年共召开党委会2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9项,均为集体决策。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按照重庆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渝司发〔2023〕43号)和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荣委发执法组便签〔2023〕3号)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一是在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方面,根据荣昌区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布的权力事项,明确我局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等事项;二是在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要求财政检查需按照法律法规及执法文书的格式标准和要求进行记录存档,收集原始资料,完善签字手续;三是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会计与行政审批科专门负责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416条。其中预算决算186条、扶贫资金6条、惠民惠农资金18条、直达资金3条、政策文件1条、收费项目1条、地方债务1条、部门镇街及新闻动态33条。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全年共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条,行政检查信息14条。

(六)加强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以案促改”要求,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0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助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七)自觉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1.议案、提案严落实。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监督,主动服务代表委员履职,主办及协办建议、提案共71件,满意率100%,扎实推进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企业上市培育、农村道路建设等问题的解决。

2.审计监督严整改。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各项审计,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个整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精准性。

3.加强信访稳定工作。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接访群众诉求4批4人次,处理群众信访来信2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大力开展财政普法宣传,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1.不断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党支部、周五集中学习日、远程教育等方式参加法治学习,积极组织局机关76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公平性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学习。三是强化工作经费统筹力度,全区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了各行政执法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办案所需。

3.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一是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财政系统掀起学法普法热潮;二是在局底楼大厅摆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相关财经法规宣传展板宣传展板8块,运用LED电视循环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宣传视频、标语、图片资料。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

财政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制定了《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荣财党委发〔2024〕3号),局党委书记、局长邓贤凤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理论、法规政策等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布置、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及财经法规的宣传面不广等问题。二是财政执法人员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会监督检查沿用原始手工操作方式,信息化程度较低,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政监督工作需要。四是单位职工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加深,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财政普法宣传。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重点强化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执法重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布,并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严格审核,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和结果的规范化。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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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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