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指导下,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局法规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财办发〔2021〕1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1〕54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区财政实际开展工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内容,印发《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2021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荣财会〔2021〕3号),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督促,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规定向区政府、市财政局报告2020年度区财政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如实填报《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印发区财政局《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荣财党委发〔2021〕11号),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大会(周五集中学习)、远程教育(学习强国、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等)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财政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的重要意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分解普法任务到局机关责任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开局之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突出宣传重点。重点做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3、多种方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一是结合财政日常业务培训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在“周五集中学习”日,开设财政业务讲堂,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研讨交流业务的平台,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充分利用区财政局举办的座谈会、调研会、培训会等进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镇街及村居、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财经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二是结合财政财务会计检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对20个单位开展年度财政财务会计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经法规,对照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在局大厅摆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展板10块。大厅电视不定期循环播放宪法、民法典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长江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宣传标语及宣传片,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财政QQ、微信等工作群及时更新上传普法宣传资料,开展财政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全局职工参加党史主题活动知识竞赛、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荣昌区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网上法治知识答题活动”、法律援助法等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全局职工法治素养。认真开展“3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6.15”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日、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法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咨询的热点问题,引导群众了解、掌握财税法律法规知识和民生政策,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近7000份,回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法防控疫情。结合“党员进社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昌元街道社区,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向居民宣传新冠変接种、疫情防控等内容,并劝导居民不要聚集,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以及做好家居消毒杀菌等,切实筑牢“防控网”。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财政在资金保障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应保尽保,确保各方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督促银行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推出“抗疫贷”、“复工贷”等贷款产品,推动“首次贷款”行动。
(五)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认真做好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动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经过清理,没有制定违反公平竞争性的文件。
2、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经过清理,2021年我局没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被废止、被修改或被书面提醒等情况发生。
3、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34项调整为44项,并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信用承诺事项3件。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上传至“信用重庆”网站进行公示,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二是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照《2021年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涉及财政工作的项目,制定了《荣昌区财政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年版)》,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录入、上报,共梳理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及归集事项在“信用荣昌”平台统一公示,2021年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于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项目数287个。三是加强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村、信用镇(街)示范点工作。
5、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是完善服务指南。按要求制定和完善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的服务指南。二是及时告知。办理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了具体办理时所需提供的材料。三是按时办结。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落实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2021年办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3户,“渝快办”服务质量评价均为“好”。
6、严格执行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一是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和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制度,根据要求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二是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购买主体根据购买内容和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7、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一是全区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二是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管理办法,确保了各行政执法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办案所需。
8、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对中央和市级下发的减税降费政策分类梳理,落实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开展“一站式”、“套餐式”政策辅导,全面公开和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最大限度运用抵扣机制和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六)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完善《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会议规则》《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
(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实施财政财务检查等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检查程序、方式方法、注意事项作了详尽的培训,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常用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规定,按法定程序出具检查结论、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依法实行告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权利义务,同时进行公示并跟踪落实整改执行情况。
(八)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2名,行政执法人员均是在编在岗干部,全部持有有效《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二是认真执行《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度》《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严肃查处。四是至今没有违反规定行为发生。
(九)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力度 。一是面向基层,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利用公告栏、公交车、主要干道及金融机构LED显示器、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定期发送短信;创新宣传方式,租用双面LED显示屏流动宣传车,播放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公益宣传短片,在农贸市场、超市、疫苗接种点等地方张贴打击非法集资海报,在镇街开展小院讲堂的模式,重点宣讲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二是加强预警排查,注重源头严防非法集资风险。利用网格员、镇(街道)专职人员、部门相关人员建立起区、镇、村三级排查网络,编制打击非法集资的“天罗地网”,开展日常排查,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风险排查,共排查80余户,摸清风险底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稳妥推进案件处理,确保稳定。按照部门联动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团结协作,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切实化解存量案件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我区涉及非法集资案件共9起,已完全处理完毕。四是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开展信用卡不良、保险欺诈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测分析,强化监管协同,共同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及金融乱象。五是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强化P2P网贷风险监测和应对处置,引导投资者依法、理性维权,切实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
(十)认真做好常年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加强与常年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对涉及我局的合同、协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严格把关,做到依法依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规范行政应诉。我局2021年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十二)规范被行政复议。我局2021年没有被行政复议案件。
(十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荣昌区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荣昌府办发〔2017〕180号),及时印发年度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均统一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财政专栏进行公开,要求各预(决)算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时间,进一步落实预(决)算单位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好财政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通过区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开工作,按照《荣昌区财政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在“信用荣昌”平台统一公开公示。四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荣昌报等向社会公开公示。五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六是在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示。对涉及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财政建设。
(二)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按照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内容,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督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董存虎,46788327,周习娟,电话:4677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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