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会〔2023〕2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荣昌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相关代理记账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职责,提高代理记账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3〕21号)要求,决定对荣昌区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按照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前期筛选和对比反馈情况,结合荣昌实际,本次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分别是:
1.重庆西拓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重庆宏策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重庆渝锦信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重庆市荣昌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5.重庆知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6.重庆晨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重庆聚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重庆金顺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重庆坤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重庆百分印章有限公司;
11.重庆云记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对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中介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网络备案情况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机构信息变更等情况。
3.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审核情况。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变更以后是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人员变更和机构变更等手续,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关系和从业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情况等。
4.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有无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5.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收费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6.财政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人员及时间
区财政局成立检查工作组,于2023年8月14日—18日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成员:张刘杰(行政执法证号22005312079)、吴厚林(行政执法证号22005312031)、钟才玲(行政执法证号22005312085)。
五、检查要求
1.严格守纪、全面核查。检查组需依法依规开展检查,遵守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于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记录,切实履行监管管理责任。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对象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3.及时整改,依法处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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