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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41100Q/2023-00127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函〔2023〕9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7-0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荣昌府函〔2023〕97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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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府函〔202397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提出了《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的审议意见》(荣人发〔202230号)。区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研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

(一)多渠道加强法律法规贯彻学习。

1.通过荣昌日报、荣昌电视台、现场宣传活动等传统模式和门户网站、QQ群、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普日”“世界森林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全区广大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全民保护国有资产的法治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培训会议、宣传手册、横幅标语、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以及签订禁烧承诺书、发放臭氧告知书等方式,全方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大气污染防治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2.通过周五集中学习会、视频学习会等方式,加强了领导干部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树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重要意识。

3.在日常业务工作和日常巡查中,针对性地对矿产开采、耗能排污等涉及国有自然资源使用的企业宣传严禁越界开采、乱排乱放、违法占林占耕等国有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了相关企业保护国有自然资源的思想认识。

4.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学习《荣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与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等文件。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组织各预算单位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确保了资产管理人员全面熟悉系统功能,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业务和操作,提高了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多举措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1.加强问题整改,提高单位责任意识。20225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整改情况的函》(荣财库函〔202219号),要求昌州街道办事处、安富街道办事处、仁义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吴家镇中心卫生院、永荣中学校根据第三方机构202112月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专项报告》中指出的31个问题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拟定了整改方案,按照轻重缓急逐步解决。截至202212月底,相关单位除5个问题涉及房屋产权遗留问题外均已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加强了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意识。

2.加强资产清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20229月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国有资产资源核查盘活工作的通知》(荣财库〔202236号),按照“全面摸底、分类处置、有效盘活”的原则,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清理。通过资产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提升了国资管理水平。

3.完善资产要素,提高资产利用效率。20233月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分别印发文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企对本单位的无证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召集专题会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资产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各单位清理的无证资产分析原因,寻求可行措施及时推进产权办理。督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危或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加固房屋及时申请产权办理。

二、推进深化改革,切实防范化解国企风险

(一)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坚持政企分开。配齐建强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集团公司以及实体子企业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制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明确25项权责事项,清单外事项原则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决策,切实维护企业依法决策权和自主经营权。持续实施分类考核,科学制定考核指标,进一步厘清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支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代建项目结算。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印发《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各监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管,实现出资人、行业、纪检监察、巡察、财会、审计、监事会、社会等各类监督有效贯通,更加协同高效,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大企业内部监督力度。督促集团强化对子企业的财务、建设项目、投融资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确保定期覆盖全部子企业及所管理的关联企业,督促企业监事会加强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内部监督。

(二)强化资产管理。一是清理虚假资产。对区属国企持有的土地资产开展全面清理,注销虚假土地资产3万余亩。二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坚持以考核为导向,督促企业多措并举大力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坚持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充分利用闲置资产,积极以市场化方式转让、出租闲置房屋,目前房产整体闲置率为12%

(三)加强股权投资管理。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区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区属国企重大投资决策的通知》《重庆市荣昌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投资管理文件,明确各项投资的议事决策规则及责任追究,用制度保障国企投资过程中不出问题、不走弯路。多次走访区属国有重点企业了解参股投资管理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委派人员管理,履行国有股东职责,防范投资风险。鼓励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开展投资经营,持续督促企业加强委派人员管理,定期做好投后评价,有序退出长期不分红或扭亏无望的参股投资,切实履行国有股东职责。2021年来,先后退出2户参股企业,收回投资额411万元。

(四)深化转型做实。印发《荣昌区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计划》《荣昌区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2)》明确四家集团公司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推进子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运营,兴荣公司先后推进了荣盾保安公司与康居物业公司的整合,下属子企业永佑公司承接区域殡葬产业的运营;宏烨公司正在推进与能投物流公司共建综合能源站项目;与山东蓝孚公司合资建设荣昌区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中心;万灵山公司利用区域特许经营权合资运营城区电动小黄车项目。

(五)以“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激发企业活力。一是督促企业对薪酬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进行分类、细化,按照“预算约束+经济效益约束”的双向约束原则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重构企业内部分配体系。二是完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按照各子企业(含关联公司)经济效益和绩效考核情况,集团公司将工资总额的增幅部分用于对经济效益较上年明显提高子企业进行激励,子企业再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企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进行激励。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指标与薪酬的联动。根据不同部门职能、不同岗位分类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分类考核方式合理、科学划分业绩定量和评价定性指标权重。通过个人岗位与业绩相结合的方式,合理体现工资差距,用绩效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的联动。由集团公司结合对子企业的经济效益考核情况制定工资总额的增幅部分的分配方案,定向用于经济效益增长明显的企业。子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内部薪酬分配方案。

三、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作用

(一)加强担保公司高管任命的沟通和汇报。目前区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高管未到位、董事长人选未配备问题。主要原因是该岗位人选根据《重庆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县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渝金发〔20139号)要求需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上,且担任过银行县级支行副行长以上或分行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担任过其他金融类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部门(含分支机构)负责人,同时该岗位人选还需按照区管副职领导干部配备,为此区财政局与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区委组织部正按照干部选拔程序,抓紧落实董事长兼总经理人选,尽快配备到位。待董事长任命后,将按照改革方案搭建好既定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框架,以兴农担保公司为主体统筹运营两家担保公司,由区国资委整体移交区财政局管理,让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更快更好发挥担保的职能作用。

(二)发挥担保作用助力荣昌经济发展。一是适当增加注册资本,提高抗风险能力。争取市级试点资金,落实了对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增资问题,对银桥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增资后的银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1.7亿元。对兴农担保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金2亿元,此笔资金区财政已有预算,但鉴于兴农担保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未到位,兴农担保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还较小,注入资本金后财政资金不能真正发挥绩效,因此对兴农担保增资2亿元暂缓到位。二是积极作为,为全区主导产业发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化解风险。我区两个担保机构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主要突出支小支农、拓展覆盖面、降费让利等导向,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业务,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更好服务小微“三农”主体融资需求。契合2022年疫情及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形势,对政府扶持的特定企业及时主动与客户沟通,了解其困难,主动作为,对个别暂时性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做到“不断贷、不压贷”,助企纾困靠前发力,保救活,保脱困。在落实国家“稳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部署中,积极为餐饮、物流、住宿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对到期无力还本付息的客户积极履行代偿义务。2022年为尚诚服饰、昊格新能源、名檀陶瓷等中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担保笔数33笔,融资担保发生额7736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发生额7135万元。三是降低融资担保综合成本。担保机构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降低融资担保费率,2022年新发生的小微担保业务融资担保费率普遍降低到1.5%以内,今年力争降到1%以内,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鼓励按市场化原则为养老托育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2022年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担保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区财政为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奖补资金71.1万元。

(三)做好行业监管规范业务发展。执行市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制发的金融行业监管政策文件,加强监管和服务并重,督促担保公司完善制度、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一是加强了行业监管,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报表报送时效和风险预警处理能力。二是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和监管评级,针对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治理和内控管理、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变更(备案和报告事项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状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管理和合规要求等监管评价指标一一自查严格打分,加强督促和整改。三是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两家区属融资担保公司结合行业自身建立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完善了《融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风险审查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调查制度》《重大风险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

四、创新盘活资产,切实提升资产绩效

(一)加强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20229月在全区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企资产资源清理核查,确保各类国有资产统计结果真实、准确、可核查。经清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的商业门面、住宅、业务用房、厂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车位等建筑总面积为1,747,774平方米,其中:闲置319,615平方米。管理的土地面积22956亩,其中:闲置5262亩。管理的林地面积7650亩,其中:闲置7320亩。

(二)优化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绩效。一是完善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梳理现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在对现有制度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细化管理制度,畅通制度落实落地,切实提升管理效能。二是优化资产管理方式。将资产管理制度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形成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非税收入等环环相扣的全流程、全链条管理体系;智能推进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国企资产管理信息化、专业化能力,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三是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根据《荣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荣昌府发〔20225号)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资产使用状况,对新增资产配置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对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或对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继续使用,做到物尽其用,以此减少资产配置,节约财政资金。四是分类强化资产管理。根据前期开展清理盘活工作摸清的资产底数和资产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对于闲置资产,结合资产分布状况,通过资产转让、出租、重新利用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进行盘活。根据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要求,区教委已对44所闲置学校进行了清理和评估,计划在20236月底前有偿转让给万灵山公司,支持企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对于区属国有企业涉及因平台公司融资需要等因素划转或购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属于公益性资产的按资产价值有序置换和剥离,厘清资产管理职责,实现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创新思路有效盘活国有资产。一是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根据行业资产管理情况,筛选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建议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率先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二是加强资产调剂。各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低效、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使用;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三是开展资产出租或处置。各单位对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荣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荣昌府发〔20225号)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出租或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四是探索建立公务仓管理机制。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结合市级和周边区县公务仓管理经验,建立健全我区公务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关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务仓机制管理、调配使用,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

五、坚持绿色发展,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一)齐抓共管缓解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压力。

1.加强与玉滩水库、磨滩河水库、渝荣水务公司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了我区蓄水保水工作;积极争取马鞍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多措施努力,濑溪河高洞、清流河大埂、马鞍河天皇断面年均水质均达标。通过河长制督查、通报及河流水质检测,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河道清漂保洁及水污染治理等工作,有力保护了水资源。

2.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冬防颗粒物,夏防臭氧,精准管控气候冷暖交替时段”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项专项治理”和“三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2022年荣昌区优良天数298天,同比增加7天,全市考核组内排名提升2位,考核得分排名提升8位,PM2.5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受地理位置、气象条件、产业分布等主客观因素影响,荣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冬防颗粒物,夏防臭氧,精准管控气候冷暖交替时段”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好《荣昌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荣昌区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统筹全区督察督办力量,下沉工作一线,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把“工业企业、露天禁烧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高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项专项治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支持,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三大能力提升”,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3.主动进工地、进企业发放《矿产资源管理明白告知卡》,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政务服务大厅积极对接,依托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一并发放,打通矿产资源管理与建设项目“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矿山私挖盗采专项巡查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矿区巡视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超越批准矿区开采违法行为。2022年每月巡查关闭矿山、生产矿山,总巡查人次396人次,开展重点管制区域巡查124人次,共收到非法线索20条,办结14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采用现代科技手段,率先试点启用私挖滥采AI一体化预警平台,优化执法取证手段,为执法人员精准打击各项违法行为提供科学技术保障。通过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全区私挖滥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矿政管理形象和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规范建设工程采出矿产资源管理,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砂石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指导意见》(渝规资〔202349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拟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砂石土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用于规范管理建设项目采出剩余矿产资源,防范国有资源和资产流失。

(二)多措并举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1.严格制定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建立区级矿业权出让项目库,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投放矿业权。同时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联系,依托市级专业地质队伍开展全区资源勘探,摸清区内各类资源总量、分布等基础情况,争取发现新矿种。根据“三调”数据,摸清了我区各类资源总量、分布等基础情况。矿产资源方面探明有一定储量的矿产资源有7种,其中:煤炭22783.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17.78万立方米、陶器用黏土3810.02万吨、陶瓷用砂岩矿5628.86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全区均有分布,目前查明螺罐山、古佛山两个背斜的建筑用砂岩168.46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58.18万立方米。土地资源方面湿地33.44公顷;耕地49415.45公顷,其中旱地20188.63公顷;水浇地0.29公顷;水田29226.53公顷;种植园用地3518.76公顷;草地159.7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8603.05公顷,其中城镇用地3874.47公顷、村庄用地12877.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22.1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76.85公顷、水域5868.45公顷、其他用地7324.28公顷。

2.加大力度推进我区境内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多方努力争取将龙王湖水库纳入长征渠引水工程调蓄水库建设。

3.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2023年启动已关闭煤矿的治理工作,召开镇街和企业座谈会,宣传关闭矿山恢复治理要求和用地手续办理相关政策,指导有关镇街和企业拟通过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用等方式落实用地手续,处理关闭矿山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用地问题,对不能解决用地的企业采取搬迁。

4.严格落实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加强矿山恢复治理基金计提管理,继续追缴未足额计提费用,督促企业按期报送年度恢复治理计划和报告,并对照计划认真开展年末验收检查。将未完成恢复治理任务和未足额计提恢复治理基金的矿山纳入“异常名录”。

5.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及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2年,全区在产页岩气单井16口,正在钻探页岩气平台845口井,页岩气产量2.15亿立方米,同比去年增加54.1%,页岩气完成税金1594万元,预计2023年页岩气产量3亿立方米。目前已经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页岩气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页岩气开发利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处理日常事务、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区域内页岩气开发利用健康有序进行。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区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持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断提升国资管理的水平和效益,为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有序、保值增值做出应有努力。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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