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将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我区再次升级对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
据了解,在原有农村户籍75-99周岁老人发放100元/人/年、10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500元/人/月的政策基础上,今年新增了对城镇户籍80-99周岁老人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区财政局特安排14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区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目前,资金发放工作已顺利完成。
此次高龄津贴制度的升级,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群体的深切关怀,也进一步推动了老年人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完善老年人保障机制,确保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足感,让高龄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颐养天年”的美好愿景。(刘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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