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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财政局采用现代信息技术 规范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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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区财政局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明确预算单位自2024年11月25日起,财政代管资金支付动态监控预警的应上传规范的财务资料,作为支出事项的依据;对不符合财务支出规范的作退回处理。

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的精神,对财务资料的规范进行了强调。结合客观实际,进一步明确审核标准,并进行了严谨细致的指导。目前,各预算单位上传的附件资料基本达到审核标准。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的新进展,继续梳理财务资料的规范化要求,确保线下纸质材料和线上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实现会计基础工作的有效执行和常态化监管。(朱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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