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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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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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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昌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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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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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委、政府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建设融入全局重点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坚持做到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深学悟透。二是结合周五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思想和理念。以上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内容。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纳入本部门干部网络学院必修课程。

     2. 

抓紧抓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调处城市管理领域矛盾问题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只跑一地”工作,每月收集处置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并报送区综治中心;有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攻坚解民难、喜迎二十大”等专项工作,对收集排查到的各类城市管理领域矛盾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准确把控纠纷苗头,及时处置风险隐患2022未发生因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完善人民调解体制机制聘请法治工作经验丰富的离退休干部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抽调本部门各业务骨干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牵头召集区司法局、区综调室、区住建委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推进会,探索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综合调解有效结合,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二是着力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效能充分运用智慧城管系统,运用智慧城管系统发现处置问题11185处。运用智慧城市管理执法办案系统,充实执法办案系统基数数据56483条,进一步实现执法数据资源共享。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处理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023起,实现在线办案、在线审批、在线缴纳罚款。在违法建设领域运用无人机巡查检测,减少执法盲区。已利用无人机协助整治3万余平米违法建设。三是加大市政施工监管力度。注重维护施工过程安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对审批的市政临时占道挖掘许可单位进行走访检查,确保市政施工现场做到围挡规范,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过程按市级规范要求设置维护施工通告,告知市民施工单位名称、维护地点、施工时间、投诉电话等内容。同时按照扬尘控制、噪声控制等要求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二)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

1.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及时按相关文件要求承接、下放、取消相关行政权力,及时调整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或者修改、废止城市管理领域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不适宜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

 2. 持续简政放权一是按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并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2022,我局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697件,其中,挖掘城市道路审批86件、绿化移植砍伐审批29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1470件、渣土准运100件、停车场备案10件、建筑垃圾消纳场2件。办理其他行政事项1209件,其中,户外招牌设置备案1134件、临时户外广告审批件75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二是以荣昌政府信息公众网为依托,贯彻落实《重庆市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及时认定“红黑名单”,以此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建立良好信用环境。

   3. 加强市场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2022年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领域区本级市场主体监管执法工作方案》《2022年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领域区本级市场主体监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对我局审批的“涉及城市绿地占用,树木移植、砍伐的工程项目的市场主体”“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的市场主体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市场主体涉及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市场主体4大类,19家市场主体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 提升服务质效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坚决贯彻“群众最多只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一窗通办”的审批原则,全程网办达95%以上,全年群众投诉“零发生”。对政务服务效能指标“好差评”加大了主动评价,评价率达到10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 配合重点领域立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收集立法建议意见聚焦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公园管理等重要领域地方立法,积极衔接市城市管理局,为《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立法基础性工作建言献策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一是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制定下发了《荣昌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由具体业务科室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文件初稿,提交议题至局党委会研讨通过后,再提交至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探索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效能。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落实动态清理制度,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 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与重庆百君(荣昌)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聘请服务机构为我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二是鼓励在职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积极协助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资格,现我局已有1名公职律师参与工作。三是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纳入荣昌区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就我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四是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参与我单位起草、论证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等法律事务工作中,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

 2.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及运行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必须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建立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探索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纠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适用民意调查程序的公用事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意调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五)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向昌元街道、昌州街道派驻城管执法大队,以城市管理局名义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各大队、各镇(街道)执法组织协调,统一调度完成异地协助执法工作。二是拓展川渝两地城市管理执法合作,针对易发多发、流动性强、对环境危害大的跨区域运输、倾倒建筑渣土、垃圾和焚烧垃圾废物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抓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行政处罚法》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集中轮训,《行政处罚法》理论及运用培训作为轮训重点内容,培训人数700余人次二是全面推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做出“从轻”“一般”“从重”处罚,其中符合“从轻”从重”情节的,需经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荣城管发〔201934号)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倡导的城市管理“721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二是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推动落实“免罚清单”。2022签订包容免罚承诺275份。

   4.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分类梳理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公示平台获取的信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实施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学校周边城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行动。二是依法规范临时占道摊区管理,取缔违法占道经营,在城区规范4处临时占道摊区,不断优化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监管执法,重点强化运输环节监管,以遗撒、乱倾倒、路面污染多发的道路和区域以及工地出入口为巡查重点开展相关行动。2022,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26件,罚款14450元;查处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1件,罚款20000元;查处随意堆放建筑垃圾12件,罚款2050元;查处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2件,罚款400元;查处未办理建筑圾相关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6件,罚款27800元;查处未按照批准路线运输建筑垃圾13件,罚款29700元;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清运建筑垃圾4件,罚款8800元;查处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2件,罚款5500元;查处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垃圾10件,罚款61000元;查处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荣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3件,罚款6200

   5.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依据《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标考核办法》,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二是每年初制定年度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依托,重点检查对象为局直属单位、城市管理局监管的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单位和承接城市管理服务的外包企业。202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58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21份,处罚金8.69万元。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情况纳入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

      (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抄告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建议书,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2.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和《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处置流程图》,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综合调解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聘任2专职人民调解员,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纳入兼职调解员,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多元化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做好分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和管理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述职报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组织梳理我局权力事项,做到权力清单之外无权力。四是带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担任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在宪法日、全国安全生产月、3.19城市管理服务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三项制度”推进落实遇到瓶颈

 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像记录资料的记录、制作入卷还不够完善原因是储存设备缺乏,导致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

      (二)司法衔接有待加强

 对拖延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我局目前只能向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委托法院强制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存在当事人多、处罚金额较小的特点,逐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流程繁琐,行政执法效率被迫降低。

      (三)镇街城镇管理执法比较滞后

   2022年,除昌元、昌州街道外,其他镇街城管执法没有统一执法授权,特别是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招牌广告等方面镇街迫切需要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暂未下放,各镇街开展相关执法工作缺乏依据。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1.  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及时对城管执法进行现场法律指导,保障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2. 

巩固完善与公安交通、住建及各镇街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确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与服务模式,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确保城管执法公正高效。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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